婚姻状况证明 上海市 公证处: 1.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止,从未登记结婚(包括事实婚姻)。
2.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与 离婚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3.兹证明我单位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至一九 年 月 日其配偶 死亡后,至今日止未再登记结婚。
单位填写人签名: 单位组织(或人事、保卫部门)章 年 月 日 注:1。按实际情况选择填写以上1或2或3项。
2。单位应根据人事档案如实填写,本人自己填写无效。
3。本人人事档案非所在单位保管的,应由档案保管单位(如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劳动 服务所等)填写。
4。本证明由公证处存档。
民政局不开单身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镇开单身证明一样都可以的。
与现役军人结婚的手续:
1、双方满年龄,军人写申请 ;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去单位或居委会开未婚未育证明,盖章,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盖章 ;
3、带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明及复印件,买车票去部队;
4、领婚检表去指定医院婚检(必须检);
5、拍照,填军婚同意表等,拿部队同意结婚介绍信;
6、带照片,身份证,户口本,钱,介绍信去民政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