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四、使用管理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五、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住所: 住所: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协议书复印件。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hx资料库 车位转让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转让“高科尚都”项目的地下车库车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下车库车位为高科尚都小区地下车库号汽车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
二、该车位转让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该车位转让款。三、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将该车位的《高科尚都车位买卖合同》及购买发票原件转让给乙方,同时应配合乙方前往相关机构办理该车位转让手续,直至转让完成。
四、甲方收到乙方该车位转让款后,自年月日起,该车位的相关权益(该车位《高科尚都车位买卖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买受人的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再处置该车位。五、乙方对该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六、甲方确保上述车位权属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因甲方引起的经济和民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
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为上述停车设施的完全投资方,且上述投资未计入房屋销售成本与价格,乙方尊重甲方的投资方和合法收益人地位。
二、标 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3、使用期间,乙方应承担使用该车位期间发生的必要维护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使用限制 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2、本合同所指车位,平时系专用自用小客车使用,乙方应自行注意车辆停泊限高(车辆限高 cm),并不得另行增设封闭物、栏杆等妨碍防空避难的障碍设施。
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4、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范围内,乙方应当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注意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六、使用管理 1、甲方向乙方移交该停车位后,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该停车位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应当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物业管理公约》,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具体管理服务费用为: 每泊位 元/月。
上述费用如发生调整,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XXXX年XX月XX日。
一、小区车位转让协议需要明确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在小区车位转让协议中,如下的内容是需要明确的,具体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5.交付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合同生效条款。
二、车位转让要注意哪些问题?
车位转让也是一种交易行为,涉及到比较重要的产权交易,因此,也是有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可以明白的。
1.车位是否有产权?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开发商所有
车位首先要看是不是属于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有车位的所有权。《物权法》规定:小区里面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
2.哪些车位可以卖?已作为公摊面积的车位不可卖
据了解,车位主要分为地下车位和地上车位两种。如果地下车位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是无权出售的。
3.车位什么时候可以卖?预售车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
预售的车位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小区已经取得“大产证”的车位可对外销售,而且目前多数车位出售都属于这种情形。
小区车位转让协议是我们在进行小区车位交易时必须涉及到的一个协议,大家在交易之前也需要对其中包含的知识进行大致的了解,确保在交易中不被侵权。
根据我国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 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用来买卖是没问题的,关键是看合同对车位如何约定。
当初购房合同上写的“按1∶1.8的比例分配车位”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要依合同的具体情况解释。 至于具体价格,原则上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确定。
开发商应当依据诚信原则,以市场价为依据。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
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此条十分重要!)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
可是,他们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
请采纳。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
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
最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