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本表由已办理“一照一码”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或者纳税人本表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时使用,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填写,并打印交纳税人确认。
当纳税人本表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仅填报变化栏目即可。 2.“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栏仅在纳税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填写。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填写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证照时工商机关赋予的社会信用代码。 4.“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证照时的名称。
5.“核算方式”栏选择纳税人会计核算方式,分为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6.“适用会计制度”栏选择纳税人适用的会计制度,在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选择其一。
7.“国标行业(主)”“主行业明细行业”“国标行业(附)”“国标行业(附)明细行业”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进行填写。 8.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纳税人如需留存,请自行复印。
相关手续 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补充信息表按下表要求认真填写即可:
如何办理“三证合一”登记
办理设立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即可。2.工商设立登记申请材料。3.质监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总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总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税务设立登记申请材料:(1)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纳税人房屋、土地、车船登记表》;(2)财会人员会计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3)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纳税人,跨区、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的,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办理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材料:1.工商变更登记申请材料。2.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营业场所)变更涉及税务登记机关改变的,需提交原注册地税务登记机关出具《变更税务登记表》和《迁移通知书》。
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对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按原税务注销登记程序,到税务登记机关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持国税、地税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材料,按原工商注销登记程序,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再按原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程序,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对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原注销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纳税人帐户帐号登记、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时,仍按原登记程序,由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
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补充数据采集表,类似现金流量表。
这张表是要作为比对数据,用于分析涉税疑点,每年税务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强化纳税评估。 1、这张表要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采集表中你单位有的项目就填写,没有的项目空着不写。
2、采集表项目中的数字,没有可依据的公式,都是从会计帐本中根据涉及的会计科目分析填写的。 3、第7栏 存货购进成本(借方发生额): 要按照本期企业购进的存货的购进成本填写。
如:按照原材料、库存商品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填写。 4、第21栏 购买商品所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按照以下四项金额的合计数填写: (1)本期企业购买商品(包括原材料、废旧物资、农产品、辅助材料)直接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含税金额); (2)本期支付前期应付账款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 (3)本期预付账款而支付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 (4)本期支付前期应付票据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