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本项目有的确有弄虚作假、官商勾结,舞弊之嫌哦。
但你大可不必着急,待兄弟我慢慢道出破解之法。定交那贼人显出原形,无处藏身,还你“人参果”,嘿嘿,。
言归正传,你描述的问题有些模糊,招标项目大体分为3类,工程施工招标、货物采购招标、服务类招标。
我国现行招投标规定繁杂,各部委各自为政,出台很多招投标的法规和规章文件,上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下有N+1个《**办法》,故首先必须明确你参加的项目招标类别,类别不同评标方法各异,依法投诉的对象、时间、程序也不尽相同。有关问题如下: 1、关于“关部门组织专家”资格的有关问题: (1)如果是国家投资项目 评标委员会是评标过程中组建的临时权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7条规定,“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因此首先判定,“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否是,第一次参与评标的评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注意,必须是“原成员”且是“全体委员”)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不是原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其作出的任何判定均无效。尽可大胆放心的投诉。
(2)非国家投资项目 从其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67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2、关于“废标”问题 (1)是否废标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未列入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工作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评标。因此是否废标,需要看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是“细微偏差”还是“重大偏差”,如被界定为细微偏差,则依法不得废标,反之则必须废标。
(2)是否“废标”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招标文件应该有诸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人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且此项规定是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或初步评审的评审内容,那废标事实清楚,必须废标。评标委员会胆敢不废标,只有两个字“投诉”,告他,这是你的权利。
但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没有将“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可用手写,手写处加盖法人印章”或诸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写”、“投标人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定纳入评标内容,那就只有靠评标委员会成员,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专业素养、认真负责的精神,公平公正的履行评标职责了(呵呵,说白了,这就是靠良心了)。 这虽然是招标文件编制的问题,但咱们投标人也负有一定责任,因为法律已经赋予了你有权要求修改和澄清招标文件的权利,即前期的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权利,你并没有使用它,非常遗憾,现在你的权利已经消失了,你只能认栽,下次注意研读招标文件。
3、关于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人的确定必须履行一系列法定程序,才能生效。通常需要进行中标公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 中标结果公示是体现《招投标法》中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接受社会监督,因此招标人必须将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通知书”属于法律上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公示结束后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因此,如招标人未进行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可认为仍处在评标阶段,并未确定中标人。 建议:如果现在还没有公示,那就耐心等待公示。
只有公示了,才是合法的。现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必定会要求你提供证明材料,你说你托人打听的,呵呵,恭喜你,你具备了采用非法手段干扰本项目评标的所有条件,行政监督部门会要求你提供线人的名单、将你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杀鸡儆猴,看那个还敢给我找“麻烦”,你会很被动。
因此等公示出来了,你就可以采取必要的行动。 如招标人采用拖延的办法,迟迟不确定中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的时间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30天前结束,当不足30天时,应书面告知投标人,并要求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必须同意延长有效期,否则会失去中标资格)。
不定中标人,一样投诉他。 4、关于投诉有关问题 如你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要求相关行政主体改正。
但应特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有一个问题没做到,都会导致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使你的合法利益受损。 (1)投诉人身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主体是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政府采购招标,投诉人只能是供应商。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诉人也只能是投标人。
(2)投诉受理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受理对象是各行业(建设、交通、水利、民航等)主管招投标行政。
废标后,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并且采购人要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在招标采购中,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以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xxxxxxxxx (二)项目名称:xxxxxxxxx (三)采购内容:xxxxxxxxx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须按照《XX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四)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五)具备XX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准入条件(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类)A类; (六)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5、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6、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上午X-X时、下午X-X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X元整,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XX市xxxxxxxxxxx。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xxxxxxxxx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xxxxxxxxx 2、开标地点:xxxxxxxxx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人:xx 招标代理机构:xxxxxxxxx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XX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 xxxxxxxxx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XX年X月XX日 扩展资料: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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