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惠兴数据 高空作业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确保高空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二、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2.0.1条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 临边作业 第3.1.1条 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2条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二、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稍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三、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四、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五、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第3.1.3条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坡度大于1∶2.2的层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 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
安全施工合同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为了对班组进场工人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XX商办综合楼工程顺利进行,特定以下条款:
一、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戴好压发帽;
三、严禁酒后操作;
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鞋;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七、未经现场安全员及负责人许可,不准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八、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九、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十、严禁站在提升机或塔吊、吊篮上下、严禁在提升机井口操作和行走;
十一、严禁土方工程挖神仙土和偷岩取土,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放坡施工;
十二、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
十三、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一段面上、下交叉作业;
十四、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十五、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拿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片3张到办公室登记办理暂住证。
十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纪律,安全法规,对工人的“三级”教育要及时,“三级教育和班前、班后活动记录”要随时上报项目部备案以便检验。
十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质安组或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下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通知质安组或项目部,继续蛮干,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安全施工合同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联系方式:乙方:**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为了对班组进场工人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XX商办综合楼工程顺利进行,特定以下条款:一、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二、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戴好压发帽;三、严禁酒后操作;四、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鞋;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六、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七、未经现场安全员及负责人许可,不准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八、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九、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十、严禁站在提升机或塔吊、吊篮上下、严禁在提升机井口操作和行走;十一、严禁土方工程挖神仙土和偷岩取土,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放坡施工;十二、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十三、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一段面上、下交叉作业;十四、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十五、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拿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片3张到办公室登记办理暂住证。
十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纪律,安全法规,对工人的“三级”教育要及时,“三级教育和班前、班后活动记录”要随时上报项目部备案以便检验。十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质安组或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下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通知质安组或项目部,继续蛮干,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高空作业安全免责协议———北京明阳高空作业公司提供工程项目: 甲方: 乙方:一、前言1. 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2. 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3.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4. 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5. 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6. 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7. 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8. 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1. 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 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3. 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 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三、设施安全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条 柱、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2.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3. 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4.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1.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 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3. 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5.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6. 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
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7. 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8.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10. 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处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1. 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12. 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五、用电安全1. 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 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3. 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
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六、其它1.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