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结案申请书
申请人:XXX,负责人:XXX,住所地:XXX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住址:XXX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强制执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xx法执字第XXX号)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被申请人已将执行和解款项人民币XXX元通过xx市xx区人民法院转交给申请人,现申请人特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案,同时申请解封被申请人因该案而被查封的财产。
此致
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
X年X月X日
依据最高院的《执行规定》108条规定:执行结案只有下面四种方式: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你所说的《执行结案情况报告》如果是在房产过户之前就签订的话,不属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内容执行完毕的情况,这是不正常的。如果是法院的人叫你签的,那么给你造成的损失法院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申请赔偿依据是《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房屋里的其他设施属于房子的从物,应当与房产以前转移给你,况且这些东西都已列在评估报告中,更应该视为执行标的。法院如果不能把这些东西执行到你的名下,现在也不采取措施停止他人的妨害,那么法院是有过错的,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依据同上。
你说的室内外纠纷中的A、B项,不属于原案中的纠纷,应当另案起诉。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结案是当服务对象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者服务对象已有能力自己应付和解决问题,即在没有社会工作者协助下可以自己开始新生活时.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双方根据工作协议逐步结束工作关系而采取的行动。
结案的任务包括: (1)总结工作。 (2)巩固已有改变。
①回顾工作过程。 ②强化服务对象已有的改变。
③给服务对象积极支持。 (3)解除专业工作关系。
(4)撰写结案记录。 结案记录的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何时求助、求助原因、工作过程中提供了哪些服务、服务对象有什么改变、为什么结案、社会工作者的评估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