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村低保及民政救灾救济的顺利实施,使农村贫困人口早日脱贫,下路镇扎实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三到位”,确保工作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一是组织到位。镇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驻村领导及驻 为成员,实行镇干部包村, 包户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考核; 二是宣传到位。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建立镇对村的经常联系制度,加强沟通联系; 三是程序到位。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镇干部及村组干部逐户进行调查登记,逐项填写调查登记表。群众参与贫困户建卡全过程,对最终确定的建卡贫因户进行张榜公示,真正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
这位同学,给你详细说说这个表的情况。
首先这个调查表是为你以后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准备的,建议你最好填写,因为助学金每年有1000.2000.3000元不等,对补贴生活费很有帮助,因为我也是受益人。 这个表健康状况,受灾,突发意外都填“无”,因为这个太明显,撒谎人家也不信的。
至于“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力弱情况”你就这样写:父亲和母亲身体不好,患有xx病(随便编一个病就行)需常年吃药,没有劳动力。其他情况就写,收入低,缺乏劳动力等等。
盖村委会或居委会的章。 另外,申请书很简单格式如下 尊敬的校领导: 第一段说说你家里的情况,尽量写的苦一点,尽量多写点 第二段写写你今后的打算及好好学习的决心。
申请人:xxx 时间: 申请书不用盖章。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你就给我留言问我就行了。
(一)第一阶段
1.贫困户提出申请。
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二)第二阶段
1.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
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2.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
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3.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
报市扶贫办审核。
4.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第三阶段
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扩展资料
标准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登记内容
《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档立卡贫困户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申请贫困户的工作步骤
各省(区、市)扶贫办(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扶贫办:为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我办将组织各级扶贫机构在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开展2015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2014年各地扶贫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情况,采集2014年度扶贫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相关信息和各地扶贫部门2015年度帮扶项目计划。同时,对2013年度建档立卡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对、修改和完善。
二、工作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涉及的扶贫对象为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中纳入规模分解范围识别的国家扶贫标准贫困户、贫困村以及贫困县(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包括东部省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对于已录入2014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库中的省级及以下扶贫对象(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扶贫对象),在确保国家认定的扶贫对象有关数据采集工作如期完成的前提下,各省可以自行安排超出以上范围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采集2014年度帮扶措施及受益贫困户信息 此项信息按项目填写《2014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情况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总投资和构成、受益贫困户信息。
其中受益贫困户必须为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项目仅填写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投入且帮扶到户的项目。此表由县扶贫办牵头,安排项目组织单位填写。
(二)采集2015年度帮扶计划信息 此项信息按项目填写《2015年度扶贫开发到户项目计划表》(见附件2)。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预算(含分项资金预算),项目仅填写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投入且帮扶到户的项目。
此表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填写。(三)采集2014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基础信息 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填写2014年度《贫困户登记表》和《贫困村登记表》。
县扶贫办负责填报2014年度《贫困县登记表》。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将提供户表、村表和县表打印功能,各级扶贫机构可对照2013年度数据填写2014年度的变更情况。
其中家庭成员变更情况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集中填写(表格见附件3、4)。(四)完善2013年度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数据 对于现已采集的2013年度建档立卡户表、村表、县表中的漏项及错误数据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和完善,并在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中直接修改。
东部部分省份要补充完善省级重点县县表和低收入村村表。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扶贫办要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并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四、工作步骤 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纸质信息采集 各省级扶贫部门组织填写本辖区内上述“工作内容”中确定的各项表格纸质版,并做好资料的存档。
纸质信息填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二)电子信息录入 各省级扶贫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使用我办下发的用户名和口令,登陆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根据纸质版表格从网上直接录入电子信息。
为避免网络拥堵,录入工作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完成,不以村为单位组织录入。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
对于采用本省信息系统进行数据采集的省份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信息系统库表结构,对于指标缺项要进行补充采集,并设定必要的过滤条件和校验规则确保数据质量。要加强与我办联系,在技术上确保所采集数据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地导入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扶贫办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一把手负总责;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要在认真总结2014年建档立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级扶贫部门要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网络租用、数据录入和计算机配备等方面的支出。
(三)抓好数据审核。各级扶贫部门对于采集和录入的数据须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充分利用全国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软件的统计、查询、查重等功能,进行数据核查,避免出现数据漏录以及指标空项和垃圾数据。(四)确保工作进度。
各级扶贫部门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我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建立工作进度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五)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扶贫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跨区域贫困人口重复等问题要准确记录,并向上一级扶贫机构反映,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