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第三人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_ 因 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 )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此 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欢迎浏览!追加第三人申请书格式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民族: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___________ 因 ___________一案,你院以()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 ____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此 致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年 月 日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范例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区***街25号电话: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被申请人:北京市*****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街58号法定代表人:****电话:***********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追加北京市*********公司为原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第三人。
申请理由:原告*****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标的涉及到北京市******的土地权属、房屋和其他不动产设施。且原被告的租赁合同、相关附属协议及本案诉讼结果亦与被申请人有法律上的重大利害关系。
原告与被告缔约和纠纷的产生也与被申请人有直接的因果利害关系。因此,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第三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或请贵院依职权将北京市*************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恳请予以准许。此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月 日。
第二十七条 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最高院的中第二十三条 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但是,实践中法院多列第三人没有错误,而如果少列了应当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就会发还重审,所以你提的问题还很少遇到.相关的法律也没有具体规定.一般都会允许其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有第三人的话,就可以直接在起诉状上列上第三人,法院不会依职权去掉的.
如果出现你所说的情况,我感觉原告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第三人提出申请,法院如果不允许,应当下书面决定,该决定应当可以复议.但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也极为少见.
首先在说明你的这件事前先告知你,你目前的情况不佳。合同的签署情况并不明显,既为房主与甲方签定合同中是否包括授予甲方转租在内。如未授予则甲方转租是不恰当的,房主有权与甲方转租给的乙方另定合同,这样来看,你的立场就不很明朗了。如果以上的情况未被证实,你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本案争论焦点在于房屋租金。被告认为应追加房主为第二被告。理由:租赁期间为规定不得转租他人,且在有效的租赁期内与原告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导致原告觉得租金贵,要求返还。由于房主的直接错误导致了发生的一系列问题,被告认为应该追加房主为第二被告且责任要负其百分之八十。……………………然后是合同法的未注明则不算合同范畴内的条款。
还得补充一句!你这种情况律师你是不想雇请了,1万2,律师费也不低。但是想赢这场官司建议你还是要雇佣一名律师。因为你的理由在充分,如果对方和另方雇佣了律师,在法律的角度可以辩解出你的完全性过错和不当。这样你不但要付诉讼费用还要反还余租!不尚算啊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在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在________
的事实中, 被申请人_______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
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
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月__日
一、法律规定第三人的目的;
1、维护和谐的经济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民事权益;
2、减少诉累;
3、查清案件的事实;二、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分类: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讼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答辩意见,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在民事诉讼中处于类似于原告的法律地位、而本诉中的原被告处于类似于共同被告的诉讼地位。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对本诉中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并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本诉中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有有利或不利的后果产生。其又可分为原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原告的主张,帮助原告胜诉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被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主张,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三、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享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区别于本诉中原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第66条规定: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出调解或和解;申请撤诉;提交证据;进行答辩;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等,第三人与本诉中的原被告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基本相同。但第三人行使这些权利的目的并不同于原被告,而是维护自身的权益。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基本和本诉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相同。不同的方面是:(1
)只有当法院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该第三人才能够提起上诉;(2
)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3
)无权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4
)无权撤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
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已经起诉到法院,且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2)第三人主张的请求权必须针对是本诉的诉讼标的提出(但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3)第三人主动提出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法追加第三人,否则违反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的原则”。(4)第三人认为
对原被告诉争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是否有请求权由法院最终裁决)。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
条规定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
条规定:“依照民事诉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由此可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已经起诉到法院,且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2)由诉讼当事人提出申请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中对由那一方当事人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无明文规定,我认为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分如下情况:A
、原告申请追加第三人;B
、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C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对于上诉三种情况,原告、被告、第三人申请后,法院应作初步的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则同意其申请,否则法院可决定不予追加,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当事人滥用该权利,拖延诉讼;或(3)法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处理结果与案外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依职权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上,原告在起诉时不能在诉状中直接列第三人,这一做法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否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应该根据案件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由法院最终进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上一篇:申请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书(退还保证金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下一篇:沙石购销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