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只要注明双方的信息写清双方的诉求即可。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协议上写女方再婚男方要回抚养权不合理,任何地方都不会支持这种主张。
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但是抚养权需要离异双方本着孩子虽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有女方直接抚养。
孩子超过10岁情况下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2--10岁,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谁。打不成协议前提,双方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我国只有两个地方办理:民政局和法院。不管哪里办理离异手续,都会要求离异双方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