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卡介苗,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湿疹、免疫缺陷病或其他皮肤病患儿禁忌使用。
(2) 脊髓灰质炎三型混合疫苗,免疫缺陷患儿或接受免疫 抑制剂期间发热、腹泻(大于4次/日)禁忌服用;急性传染病期、牛奶及牛奶制品过敏者可服液体型疫苗。 (3) 百白破混合制剂,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癫痫、神经系统疾病 有抽搐史者禁忌使用;急性传染病期(包括恢复期)、发热者暂缓。
(4) 麻疹减毒疫苗,有明确过敏史者(特别是鸡蛋过敏者或 新霉素过敏者)、急性传染病期、发热者;免疫抑制者(无症状HIV感染者除外)、结核病未治疗者禁忌使用。接受大剂量皮质 激素者停激素1月后接种;白血病患儿在缓解和停止化疗至少3 个月后接种。
(5) 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患有肝炎、急性传染病或 其他严重疾病者;对酵母过敏或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不宜进行 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