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1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12、伪造的遗嘱无效。 1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代写遗嘱,法律上称为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满足如下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现我向你提供下列范本供参考:
代书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上海市公义律师事务所谭红琳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西藏南路1899号城开大厦3306室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
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
3、沃尔沃S40轿车一辆,车牌号:沪A-24680
4、股票若干,银河证券公司,账号:135790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1、南开大厦3306室房屋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2、建设银行存款30万元及利息由女儿丁丽继承;
3、沃尔沃轿车由儿子丁大继承;
4、银河证券的股票由母亲谢红继承;
5、其他财产由妻子王媛媛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张甲、李丙、谭红琳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1409室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人: 谭红琳(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遗嘱小贴士:
1、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见证遗嘱”,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
2、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的全部内容,而由他人代为书写的书面遗嘱。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5、该遗嘱形式适用于遗嘱人不会用文字表达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思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亲笔书写遗嘱的情况。
代书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_____(基本身份情况)
为了____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原因
二、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特征,不动产应写明财产的具体坐落位置、面积等
三、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五、其它
六、本遗嘱一式____份,由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签字)____年__月__日
你所说的立遗嘱应该是自书遗嘱吧。
下面给你一份立遗嘱的格式,你可以参考着来写,如果不会的话可以代书遗嘱,对于房屋的遗嘱最好就是要进行公证。立遗嘱的格式:立遗嘱的原因:写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图遗嘱内容:(涉及的财产要写明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特征。
对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地址)立遗嘱人对该财产的处理意见:(应分别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写明与立遗嘱人的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继承遗产的名称、数额、处所等、)遗嘱的份数:(写明所立遗嘱的份数)立遗嘱的地点:。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代立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
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
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个人遗嘱自书还是代书《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要求。
只是规定了见证或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