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
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
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
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备案流水号 格式条款合同 备案申请书 申 请 人: (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l 备案流水号 l l l l l l l 格式条款合同 l 备案申请书 l l l l l l l 申 请 人: (公章) l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l l l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l l 格式条款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一) 格式条款合同备案申请书; l (二) 格式条款合同样本(加盖公章); l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l (四)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l 敬告内容 (一)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l (二)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有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l (三)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文件、材料、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l (四) 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或签字; l (五)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l l 工商行政管理局: l 根据《 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将我单位拟定的 格式条款合同样本报你局备案。
l 申请单位 名 称 (全称) l 地 址 邮 编 l 法定代表人 l (负责人) 电 话 l 代理人 电 话 l 所属行业 l 合同适用 l 对象 l 备 注 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l l 备案机关意见 l 审查意见 l l l 签名: 年 月 日 l 审核意见 l l 签名: 年 月 日 l 领导意见 l l l 签名: 年 月 日 l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HF-2007-0201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工程名称: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发 包 人: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 包 人: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备案机关(章) 年 月 日。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对规范填写施工合同内容,规避“阴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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