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书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连锁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信息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员工数:正职: 员;计时工: 员 二、营业时间:当日上午 点到下午 点。 三、商圈范围:(另附圈) 东: 西: 南: 北: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
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加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
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计五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一年。 二、合同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一年,之后依次类推延长期间一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语,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语,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须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第八条 授权使用 一、甲方授权乙方于本商圈内以甲方的商标、技术经营该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经营权是基于甲方为委托人,乙方为受委托人的法律关系。 三、乙方经甲方授权取得甲方商标的使用权,但如果本合同届期,不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被撤消授权,或发生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规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标的权利立即终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权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生财设备、器具转授权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权使用的标的物与其他企业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关该店的经营及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公司特许经营店管理规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约束。 第九条 开店筹备事项 一、该店开店的一切装潢、材质、水电工程的设计,均由甲方统一规划、验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应具备装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墙壁、地板、安全玻璃门、棚、周边设备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甲方应于营业处所设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权归乙方,合同到期、终止时,乙方即不得继续使用该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时甲方可拆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
四、乙方应于该店开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开设帐户。 五、甲方需提供给乙方的协助包括: 1. 完整的企业识别系统; 2. 完成的管理经营经验; 3. 人员招收、训练的协助; 4. 店头装潢、设备、商品、陈设等营运技术的协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设备、电脑、电脑软件、其他设备等的统一采购; 6. 促销、广告的规划、执行;商品采购事项的联系;营业管理事项的规划、辅导。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1. 营业卖场的地点; 2. 门店装潢硬件、设备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仓库、桌椅、柜式冰箱设备、电脑硬件、电话机、其他设备等; 3. 促销、广告的执行、费用分摊,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4. 商品进货、销售、盘点事项的执行:依本合同第十条及相关条例的规定: 5. 提供销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经营管理事项的执行,含人力资源运作、促销、广告、财务管理,遵照本合同相关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经营管理 一、有关乙方经营的一切规划、管理、营销、广告等事项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权确定营业分店的名称。 二、乙方开业后,应按甲方所订立的价格作为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节性促销运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所订立的门店作业与后场调理标准处理业务。 四、双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签订或执行而解释成一方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
一方应自负营业盈亏的责任。 五、乙方于开业前,应按甲方的规定,参加为期一。
选择蛋糕加盟品牌是关键: 第一种是卖牌子的承包形式,这种形式弊端很大,由于面包蛋糕加盟店无法统一管理是影响企业品牌的定时弹药。
第二种就是像肯德基一样的特许经营加盟模式,这种模式是把一个经营已成熟的店面以特许经营的方式转让给加盟商。由于对加盟商的各方面实力要求很高,所以大大的降低了企业的品牌负面影响,加盟商的投资风险也减轻了。
但这种形式是企业去选择投资方,所以必须是在企业内部体系非常成熟,而且蛋糕加盟品牌达到一定影响力的时候才会有最好的效果。 第三种就是全包式的加盟,也就是饼店包下投资方,这里主要包括运营管理,产品研发与销售,品牌推广等,而加盟商由于合同的限制并不参与直接管理。
这种方式首先是能保证企业的统一管理,其次是减轻了加盟商的负担,特别对现在受经济危机影响下有自主产业的外行加盟商很有吸引力。这种相对开放的加盟模式使得更多没经营过面包蛋糕店的外行人群可以选择加盟。
第一:交通便利(公交车站,有停车位,马路中间无隔离护栏方便穿行,临近辅路方便吸引自行车客源); 第二:接近人口聚集的场所,大型小区,大型公园,或者大型工厂、机关附近,这样可以吸引出入的行人,也方便顾客记住该烘焙蛋糕店店铺的地点; 第三:选取自发形成某类市场的地段,与著名的店面临近,在长期的经营中,某街某市场会自发形成销售某类商品的集中市场,事实证明,对于经营那些耐用品的店铺来说,若是集中在某些地段,则更能招徕顾客; 第四:位置优越,位于商业街道中间,人潮走向正常,无障碍; 第五:可以把店开在著名的品牌店或者是连锁店附近。
与超市、商厦、饭店、咖啡店、茶艺馆、酒吧、学校、银行、邮局、洗衣店、冲印店、社区服务中心等集客能力较强的这些品牌门店相邻。若是蛋糕房,可以考虑开在麦当劳、肯德基附近。
第六:选择有广告空间的烘焙店面。所以你的店面面宽不小于5米为佳; 第七:不如选择不远的将来由冷变热,目前未被看好的街区,当然前提是即便是新区域也要具备一定的成熟度; 第八:如果想要省心、省时、省事不如选择一个相对较成熟的品牌 。
个人也是非常喜欢吃蛋糕的呢,哈哈,其实做这个也是很好的,要好好找哈。
蛋糕店这个行业发展不错,但我国烘焙业目前的市场情况是品牌多而分散,总体集中度不高,目前排名在前几家烘焙的大企业,全年销售收入最高的只有3亿左右, 市场占有率最高也不超过3%。 可以说,现在整个烘焙行业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全国知名品牌,国内一些可以加盟的烘焙品牌就比较多比较杂了,而且都是最后几年刚起来的,不像其它成熟产业及行业;如:家电、IT行业等,排在前几名的品牌几乎占有全国市场60-70%以上的份额,甚至在国际市场都有不小的影响和市场 占比,这都是经过市场的洗礼且老百姓共认的事实,而不是商家为了宣传自封的名号。
蛋糕面包烘焙品牌在网上一搜一大片,形式各异,说什么的都有,投资费用也是相差甚大,大多的企业宣传可能和实际不符,关于投资开烘焙店需要你本人擦亮眼睛,多了解、多考察,不能让表面迷惑。个人推荐麦淇卡,现在全国有1000家加盟店,是很多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