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
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财产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人):xx,x,xx岁,x族,xx人,身份证号:xxxx 乙方(受让人):xx,x,xx岁,x族,xx人,个体业主,身份证号: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精神,为确保实现各自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xxxxxxxxxxx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财产说明。 二、财产交付乙方,乙方的义务。
三、甲方之前的财产债务问题。 四、乙方接收之后的财产债务问题说明。
五、甲方保证采取切实措施为乙方办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使用权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 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有瑕疵,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如乙方无正当理当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甲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七、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保证全面切实履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交由xxxx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人(甲方): 受让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财产转让协议书写”:不只是“财产转让”的问题,而是以财产抵偿工资,协议中应有这两方面的内容。
2、这种协议没有固定格式,只要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交待清楚、协议内容写清就可以,以下供参考: 协议书协议人:甲方,XXX XXX(你方员工,写清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协议人:乙方 X公司 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代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职务 联系方式。 乙方拖欠甲方工资共XXXX元,其中欠张三XXX、李四XXX,无力偿还,与甲方协商后双方同意乙方以公司自有财产电脑X台(如果可能,尽量写清序列号、配置、购置年限)、空调X台(写清品牌、型号、购置时间)转给甲方用于偿还所拖欠工资(是抵偿全部工资还是部分?如果是抵偿部分工资,写清全部财产折算为多少、尚欠多少),由甲方拿去自行出卖。
此协议是经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为防日后纠纷,特立此协议为证。 协议人:甲方(你方签名) 协议人:乙方(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章) 2010年1月X日。
3、此协议不公证也生效,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起就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后效力更强。
甲方(赠与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_____ ,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签约日期:_____
给你个公证处用的范本。
赠 与 合 同赠与人:XXX1, 男,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南京市XX区……。受赠人: XXX2,女, 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南京市XX区……。
赠与人XXX1拥有座落在南京市X地的房产一处(产权证编号:X房权证XXX第239394号,丘号:XXXX,建筑面积:共XXXX平方米)。现赠与人XXX1自愿将该房产中的一半份额无偿赠与给XXX2个人所有,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受赠人XXX2愿意接受该项赠与,双方签订本赠与合同,并愿意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决不反悔。赠与人:受赠人:二OO八年X月XX日。
1.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引起继承权发生转移的只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两种情形,而这两种情形都属于不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客观情况。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特定的身份为存在的基础的,因此,继承权是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两方面特点的民事权利,这样就注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也就注定了权利主体在处分继承权时不能像处分其他财产权利一样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所以“继承权有偿转让”的说法于法无据。是无效的行为。
2.正确的做法有两种:将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过户到你名下;或者你父亲立下遗嘱,将房产给你,并做好公证,你姐妹该怎么做,公证处会给与你们正确指导意见。
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