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1)《所在地小学一年级上学申请表》,该表可通过所在地区教育局网站下载,或向各区教育局索取。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及在地暂住证(居住证);儿童出生证。(3)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管理所出具在本学区租房一年或以上的合同等材料。
(4)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7)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