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 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 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 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 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 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 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 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 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 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 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 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 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 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 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 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 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 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 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合同。
第1条 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 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 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 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 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 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 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 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 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 、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 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 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 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 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 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 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 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 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 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 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 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 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 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 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 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 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
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承包方)
金大洋商业地块工程是XXXX公司的重点工程。该地块总面积XXXX平方米 ,可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属我公司固有产权。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加速经营决策,促进本工程顺利进行;2008年X月X日,经股东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将金大洋商业地块的设计、施工、销售、经营、管理服务等权限实行承包经营制,承包对象为持有我公司股份的股东会成员,以内部招包方式揽包工程。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搞好配合协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承包经营的有关事宜制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位于金大洋商业地块的XX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经营、管理服务等权限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在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承包权或股权进行转让、抵压或其他本协议以外的行为。
二、经营行为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不得有偷漏税收、损害股东形象、违反国家法建法规的行为。若产生违法事故,并因此造成捐失的,责任由乙方一方承担。
三、利润管理
(一)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确保经营净利XXXX万,且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____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乙方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XX时间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乙方所有。利税费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在2008年11月底之前向甲方支付经营利润的XXXX%;2009年5月底之前支付XX%。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上交利润指标,则由其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向发包方支付100万-500万的违约赔偿金。
四、债权管理
承包期间,乙方经营亏损,由乙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本承包工程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人事管理
(一)在承包期间按原合作协议,双方各派财务人员管理经营收支,经双方审核确认方可入账。
(二)在承包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发包方即调离已安排在本工程的生产、经营人员,仅保留财务管理人员二人。在本工程的承包利润交付清楚一星期后,股权一次性转给承包方,原安排在本工程的财务人员全部调离。
(三)至发包方的财务人员高离本承包工程之日起,本承包协议内的施工、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事管理工作,由承包方全权全责处理。在此之后,乙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乙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乙方支付。
六、生产事故管理
如果因施工或在经营、管理等过程中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七、工程逾期责任
施工工程工期为XX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5天,不得无故推迟交工。因非甲方原因而致使工程逾期的,甲方有权以每日收取逾期金额的1%(即每月30%)收取逾期赔偿金;逾期超过五个月视为违约,对此造成的捐失,由乙方负全责并赔偿捐失。
八、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三)在承包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都自行承担,不得牵连另一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协议内容。
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BF—2005—0205 合同编号: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二○○五年八月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
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 。
1.4 承包范围: 。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 。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3 约定标准: 。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
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
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
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 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 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 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 ,? 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 %,支付时间为 。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
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