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记者从鞍山市发改委获悉,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近日鞍山制定出台《鞍山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聚焦经济运行、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发放惠民消费券、鼓励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方面推出16条措施,加快各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
鞍山出台的16条措施包括:发放惠民消费券,今年,联合银联、各大银行、平台企业,在汽车、家电、餐饮等重点领域发放1200万元消费券,组织开展配套促销活动,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激发文化和旅游市场活力,今年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400万元,筹办四季文化旅游活动,推动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符合相关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全额暂退保证金或暂缓交纳,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3月31日;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
此外,还包括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本市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等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数字化改造、节能改造和环保改造,对纳入市级“四改”项目库的上一年度竣工项目,符合补助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2023年,对省科技厅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对省科技厅备案的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等。
(辽宁日报 记者刘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