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2017年10大典型微信诈骗案例,新的一年,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再给骗子可乘之机! 一、接龙红包 分析:接龙红包拼的是手气,通常抢到最少或最多的继续发。
类似玩法还有比红包尾数大小、石头剪刀布等。一些庄家会利用软件做弊,设定不抢最小包或最大包、尾数修正、单双、等;至于石头剪刀布、丢骰子根本不需要软件,先把网络断开,接连发送几个骰子,无网络状态则发送失利,然后玩的时候连接网络选点数大的那个重发,骗取不知情的玩家。
另外由于每人每天发红包的限额只有5000元,群主会招聘代发红包的人员。当成员达到限额、又需要发红包时,就转账给群主,由群主请人代发。
群主和代发者会拿5%到10%作为提成,剩下的钱发到群里。 二、抢红包神器 分析:为了抢到红包,运用抢红包软件作弊的做法慢慢传开,在某宝输入“抢红包”,各种控制尾数、降低小包概率等的“神器”价格从几毛钱到几百元不等。
其实抢红包软件中暗藏木马的可能性很大,一旦安装使用,个人信息面临被窃取、微信钱包及银行卡余额被盗走的风险。就徐女士案例,民警调查发现该抢红包软件含木马,她在登录时要输入微信帐号和密码来绑定,导致余额被盗。
三、合体“红包” 分析:微信并没有推出此类需要 “转发”才能获得的红包,真红包拆开后资金会自动进入零钱账户。该类诈骗案件为个别公众号滥用企业付款功能仿造微信红包,通过“合体抢红包”、“转发分享领红包”等方式对“红包”实施诱导分享,目的是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也是一种营销手段。
四、AA收款“红包” 分析:“AA收款”不是红包,而是一个微信支付平台还款系统,骗子利用部分人不了解微信AA还款服务制造骗局!很明显的区别是,微信红包在微信群里显示为橘红色,点击后会直接显示是否抢到红包, “AA收款”显示的是一个方块状的红底白字图标,并附带链接,点击后需要输入支付密码。 提醒:收任何红包都不需要输入密码,凡是需要输密码的“红包”都是骗局。
另外单个微信红包的限额是200元,超额红包可确定为诈骗。不过特殊节日微信限额可能会被打破,今年5月20日微信破例将单个红包限额提高至520元,但仅限当日00:00--23:59时段。
五、木马“红包” 分析:这就是个谣言,微信官方团队也第一时间进行了辟谣。首先,外部链接无法伪装成微信转账或红包,微信里的转账和红包都是专门的防伪消息,跟外部链接从外观上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木马主要通过含有诱导性内容的短信以及非正规的应用app下载的方式传播,无法利用微信的红包、转账等功能进行传播。所以,用户可以放心使用红包和转账功能。
六、付款码截图 分析:该类骗局在于受害方搞不清微信的付款码和收款码。骗子通常会以当日红包上限或者扫二维码更方便为由索要二维码,并误导受害者将付款码当成收款码。
根据微信钱包使用说明“在安全系统保护下:每笔小于1000元订单无需验证支付密码”,也就是说商家使用扫码枪或者摄像头扫付款码即可直接完成交易,不需要密码。 提醒:微信收款二维码无需进入微信钱包,直接点击微信右上角的“+”,进入“收付款”-“我要收款”就是收款二维码。
七、身份克隆 分析:该类案件主要在于受害者没有确认同事身份而造成的。由于微信非实名制,任何人都可以把昵称改成你的名字,头像改成你的照片冒充你,从账号上无从分别真伪。
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漏洞,设置场景层层铺垫,将受害人引入精妙圈套。且微信群组可以直接拉好友进群不需要本人同意,看着一群熟悉的头像与名字,很难辨别真伪。
类似的案件有克隆身份向亲友借钱、充话费等。 提醒:网聊涉及钱财须谨慎 ,应当面或电话核实。
八、微信盗号 案件:小琳的微信收到好友消息,称手机刷机后联系人号码没了,要重新新建联系方式。得到小琳手机号码后,对方又发来微信称登录微信需要好友验证,要小琳把收到的验证码发给他。
小琳将验证码发过去后却登不上自己的微信,再修改密码登陆零钱已没有了。 分析:微信盗号方法十分简单,知道账号或者绑定的手机号码后,使用手机号码验证可以绕过密码直接登录。
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在骗取你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后,可以轻易盗号。注意很多骗子可能会分两步,第一步先骗取你的号码,第二部隔段时间会伺机说需要发验证码或者网址到你的手机,这样的骗局往往容易掉以轻心。
提醒:1、不要轻易将手机号和验证码告诉别人。2、微信钱包登录移动要设置密码。
九、扫码送礼 案例:今年315晚会模拟了一个典型生活情景剧 “扫二维码免费送一桶油”,不少网友抱着扫完关注领礼品后马上取消关注的心态,对扫码送礼活动来者不拒。可是却不知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卡号包括密码等都被骗子一览无余,导致资金被盗。
分析:二维码暗藏木马风险,光从表面难以辨别其是否隐藏病毒木马。该类案件利用受害者侥幸和贪图小利的心理,以丰富的奖品为诱饵引导大家扫码,但实际这些二维码带有手机木马病毒的下载网址,一旦不小心安装盗刷就发生了。
十、砍价0元购 案例:吴女士参加某公众号。
1、冒充微信好友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链接进行广泛撒网、尤其对QQ、微信进行密码攻击,一旦受害人的手机或电脑中毒,犯罪分子即可通过侵入受害人QQ、微信等。
将受害人从家里的小群或者企业的大群中踢出,拉入全是犯罪分子同伙但是头像、昵称、状态都与原来相同的群里,犯罪团伙在群里聊天取得受害人信任后,最终要求受害人转账到指定账户。 2、网络交友赌博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交友网站查找受害人信息后,主动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并以交朋友、谈恋爱等名义与受害人交往,待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请求受害人帮助其提高工作业绩为由。
要求受害人在其提供的网站上注册用户,并以投资理财为借口引导受害人在网站充值,购买彩票、猜大小、理财等产品,实际上,犯罪分子操纵该网站后台程序,运营虚假赌博网站,将受害人的钱财骗入自己的银行账户。 3、网络刷单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微信群发布招募兼职人员信息,待受害人添加其为好友后,以为网店刷单、提高网店信誉、向受害人支付佣金为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有的犯罪分子直接发给受害人二维码要求扫码后付款。
一般情况下,为取得受害人信任,犯罪分子会很快支付受害人的第一单本金及佣金,但从第二单开始,犯罪分子就会以多重任务为由,要求受害人多次支付大额商品货款,同时以卡单、任务需激活等借口要求受害人重复付款,直至受害人发现被骗。 4、网络招嫖诈骗 犯罪分子以美女图片为头像,主动添加微信“附近的人”为好友,在双方聊天中,透露提供小姐、色情服务等信息并发送露骨照片,引诱好色之徒上钩后,以收取定金、安全费、服装费、车辆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发送多个200元红包。
在受害人等待小姐上门服务时,已被犯罪分子拉黑。此类诈骗受害人往往不愿意报警,甚至在民警核实其受骗情况时,极易表现出不配合调查的情绪。
5、网络荐股类诈骗 犯罪分子主动添加受害人微信,利用话术与受害人聊天并取得受害人信任后,将受害人拉入微信群,再由所谓的“荐股大师”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吹嘘荐股,群内其他“股友”当托辅助诱骗受害人将资金注入虚假证券交易平台。 实际上,资金进入了犯罪分子的私人账户,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操盘涨跌的手段,先让受害人盈利,鼓励其继续投资,再通过制造亏损的局面骗走受害人资金,并以大盘不稳,扳回本金为由,劝说受害人继续投资,在受害人提出质疑后,犯罪分子以关闭直播间、拉黑受害人、解散微信群等方式切断受害人与其联系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别入坑 警方教你识破微信诈骗五大伎俩。
可以。
遇到微信诈骗,可以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提供微信诈骗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被诈骗的金额等等。
待警察查证之后,会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会拿到公安局出具的报案回执。这种情况已经通过媒体曝光的话,立案的几率还是挺高的。
网络诈骗处罚标准: 1、网络诈骗200元可以立案标准。 2、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3、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扩展资料: 简单来说可以按照以下来维权: 1、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 2、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3、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民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紧急止付。 网络诈骗的类型层出不穷,诈骗分子的手法也在不断更新。
安徽网警提醒,作为普通群众在遭遇网络新型诈骗的时候知道如何维权是非常重要,但是,如何防范网络新型诈骗更加重要,网友日常需多更新防骗知识,提高自身防骗能力,以免给骗子们可乘之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别慌!遇到网络新型诈骗 安徽网警教你维权。
针对网络诈骗怎么应对
1 、网络上可以报网警,线下报警但是意义虽然不大,报了总比没报强,正常途径
2 、整理好详细的要客观在网上还原事情的经过,让更多的人来站你一边
3 、把信息发布到网上,让他接受网络的谴责,切记要客观对待
4 、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或者交给警察,迟早会有报应的
5 、用不同的号,继续联系骗子,让他觉得成功的时候翻脸扇他几巴掌
6 、让他以为还要成功的时候骂个狗血淋头,给他希望的同时也给他失望
7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次算是花钱买了个教训把,毕竟有时候也灭办法
8 、换个心态,就当他得了急病,虽然这样有点毒,但是能让你好点就行了
9 、曝光之后让他没生意,也好给别人参考,不要让骗子得逞
10、各种社区,微信,微博,QQ群,贴吧,分类信息曝光,让他无处遁形
如果发现被诈骗,数额较大超过3000元以上的,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