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次 学校名称 省市
01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02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
03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武汉
04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
05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
06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
07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
08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09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10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
11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
12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
13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14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
15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
16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17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18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
19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20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
20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
22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23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
24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
25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
26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
27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
28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
29 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
30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
2007年中央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一、造型艺术专业:1、文化课成绩前9名,文化课最低为550分;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3、专业名次录至283名。专业并列28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05分。
二、中国画专业:1、文化课成绩前3名,文化课最低为543分;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3、专业名次录至63名。
专业并列63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9分。三、书法专业: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2、专业名次录至12名。专业并列1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74分。
四、艺术设计专业:1、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文化课最低为578分;理科前2名,文化课最低为540分;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3、文科专业名次录至211名。
专业并列211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538分。4、理科专业名次录至504名。
专业并列504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48分。五、建筑学专业:1、按文化课排名录取。
文化课单科成绩:语文80分,外语80分;文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总分最低512分。 ②山东录取4人。
文化总分最低553分。③其他省:录取22人,文化总分最低562分。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北京录取3人,专业名次录至493名。②山东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57名。
并列57名,文化分数录至440分。③其他省:录取30人,专业名次录至39名。
六、美术学专业:1、北京市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93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2、山东省录取1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63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80分;3、其他省录取65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543分。
单科:语文80 分,外语80分;七、影像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6人。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5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68名。②中国画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前1名,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39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206名。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造型艺术、中国画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艺术设计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65人,专业名次录至568名。
并列568名,文化分数录至466分。②中国画专业录取4人,专业名次录至77名。
并列77名,文化分数录至457分。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10人,专业名次录至248名。
并列248名,文化分数录至424分。八、信息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6人。
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736名,并列736名其文化课总分482分。
2、从艺术设计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 艺术设计文科录取61人,专业名次录至610名。并列610名其文化课总分511分。
② 艺术设计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863名。并列863名其文化课总分444分。
九、产品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前6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578名,并列578名其文化课总分480分。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①建筑学文科录取41人。
专业名次录至222名。并列222名,文化分数录至475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8人。专业名次录至105名。
并列105名,文化分数录至434分。3、从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0人,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698名。并列698名,文化分数录至467分。
十、空间设计专业:1、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人。文化课最低分数:总分410分。
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专业名次录至493名,并列493名其文化课总分501分。2、从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39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①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5人。
专业名次录至568名。并列568名其文化课总分420分。
②中国画专业录取5人。专业名次录至137名。
并列137名其文化课总分486分。2、从建筑学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总分415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①建筑学文科录取33人。
专业名次录至341名。并列341名其文化课总分461分。
②建筑学理科录取9人。专业名次录至412名。
并列412名其文化课总分447分。
名次 学校名称 省市 01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02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 03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武汉 04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 05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 06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 07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 08 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 09 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 10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 11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 12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 13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14 西北师范大学 甘肃 15 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 16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 17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18 辽宁师范大学 辽宁 19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 20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 20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 22 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 23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 24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 25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 26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 27 山西师范大学 山西 28 徐州师范大学 江苏 29 杭州师范学院 浙江 30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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