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防止罪犯逃跑的情况下吧.参考资料:: /flk/jjwqtl.htm。
楼上的说法不对,明显误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章 警械的使用 第八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手铐属于约束性警械,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当事人弄明白事情后,才能使用此种警械。
当然,实践中如果警察能给你解释,而你又能配合,那是最好,但这只是理想化的状态。即使没有这个前置条件,警察也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