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
国家标准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第4。3条规定: 下列工程或地区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 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 用本标准,需做专门研究,即地震安全性评价: a)抗震设防要求高于本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要求的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核电站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核设施建设工程; b)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分界线附近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 c)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 d)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以及新建开发区等。
以上各条款规定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应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各类建设工程,都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规定以外的因建设需要等原因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也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最重要的,是核电站等特别重大的工程:
第一级。
地震安评报告是笼统表达: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比如高楼根据国家方针减灾法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都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既对区划图边界的场地进行精细归类。
说白了,地震小区划的范围比较大,确定的参数跟国家区划图是一样的,但它要计算土层的影响。
第二级。
第三级。包括小区划报告
地质灾害评价是对场地附近可能发生的地质危险进行评价。
在地震安评报告里包括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地震小区划。既对一个小区(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区划。
第四级:烈度符合。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为四类,大桥等
根据国家方针减灾法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都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为四类:
第一级:最重要的,是核电站等特别重大的工程。
第二级: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比如高楼,大桥等。
第三级:地震小区划。既对一个小区(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区划。
第四级:烈度符合。既对区划图边界的场地进行精细归类。
说白了,地震小区划的范围比较大,确定的参数跟国家区划图是一样的,但它要计算土层的影响。
地震安评报告是笼统表达。包括小区划报告
地质灾害评价是对场地附近可能发生的地质危险进行评价。
在地震安评报告里包括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但地质灾害评价要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内容多一些,很多专门的国土部门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国家有专门的规定,给你一个参考文本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以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或扩建的重要工程项目和经济开发区场地(以下统称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三条 省、市地震局(办)是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主要包括: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地震动时程)确定、地震影响小区划、场址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等。第五条 对在坚硬、中硬场地土条件下的一般工业和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可直接使用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所标示的烈度值,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进行抗震设计。
第六条 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地区的下列重要工程项目,其建设场地均应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一)交通工程: 1.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桥梁、隧道; 2.铁路干线(Ⅰ级)的重要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要建筑工程; 3.地下铁道工程; 4.高速公路,Ⅱ类以上机场,重大(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港口。 (二)能源工程: 1.大型水库的大坝和城市上游的Ⅰ级档水坝; 2;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2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5O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三)通讯工程: 1.省、市200千瓦以上大功率广播发射台和电视台; 2.大中城市长途电话枢纽的程控机主楼。 (四)市政工程: 大中城市主要供水、供气、供电等的调度控制工程。
(五)特殊工程: 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重要军事工程,以及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生产车间和仓库等工程。 (六)其他重要工程: 1.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工矿企业,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以及地震时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2.高层(Ⅶ度和Ⅷ度坚硬、中硬场地其高度超过80米;Ⅷ度中软、软弱场地其高度超过60米)建筑工程。
(七)位于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所标示的地区烈度值(大于或等于Ⅵ度)分界线附近8公里范围内,以及占地范围跨越不同构造和工程地质单元的大中型厂矿。第七条 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含Ⅵ度分界线附近8公里范围内)地区的城市或经济开发区,均应开展地震影响小区划工作。
已完成地震影响小区划工作的地区,其地震影响小区划成果使用规定如下: (一)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应以本地区地震小区划成果为依据; (二)新建或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或加固标准,应直接使用本地区地震小区划成果; (三)除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必须进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工程、特殊工程,以及超高层建筑(Ⅶ度和Ⅷ度坚硬、中硬场地其高度超过100米;Ⅷ度中软、软弱场地其高度超过80米)工程以外,第六条规定的重要工程的抗震设防或加固标准也可直接使用本地区地震小区划成果。第八条 工程建设单位对本规定中第六、七条规定的重要工程(或经济开发区)项目,均应在工程立项论证前期进行其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可在抗震设防设计前补做这一工作)。
第九条 省、市地震局(办)分别负责省级与市级(含辖区内市级以下)第六、七条规定的工程项目立项论证中的抗震设防标准的审定批准。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立项论证前(对因立项论证时间要求紧迫的项目,应在工程正式设计前)将拟建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抗震设防依据的有关资料、文件报送省、市地震局(办),以审定批准其设防标准。
前款规定的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须经省地震局、省建委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广东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或国家烈度评定委员会)进行技术评审通过。第十条 各级计划、建设、规划等部门在工程项目立项审批和经济开发区及城市建设规划方案论证时,必须审查其是否持有经省、市地震局(办)批准的该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
第十一条 凡在本省境内承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须经省地震安全 性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持有省地震局颁发的资格证书。持有国家地震局颁发的甲级资格证书的,须经我省或工程项目所在市地震局(办)验证,方可按证书级别承担相应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 对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承担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由省、市地震局(办)责令其停止工作,因此而造成工程建设的经济损失,由工程建设单位和违章承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以上地震局(办)或者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责令改正,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
根据国家方针减灾法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都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
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为四类:第一级:最重要的,是核电站等特别重大的工程。第二级:重大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比如高楼,大桥等。第三级:地震小区划。
既对一个小区(比较大的区域)进行区划。第四级:烈度符合。
既对区划图边界的场地进行精细归类。说白了,地震小区划的范围比较大,确定的参数跟国家区划图是一样的,但它要计算土层的影响。
地震安评报告是笼统表达。包括小区划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是对场地附近可能发生的地质危险进行评价。
在地震安评报告里包括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但地质灾害评价要比地震地质灾害评价内容多一些,很多专门的国土部门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英文名称编辑Level 1 Seismic Hazard Assessment Engineer(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Level 2 Seismic Hazard Assessment Engineer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2监督管理编辑人事部、中国地震局共同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实施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的注册、执业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进行监督检查。3考试管理编辑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中国地震局负责拟定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 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组织进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 ,提出一级地震安全性评 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一级、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试题,会同中国地震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会同人事行政部门 ,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4报名条件编辑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3 年;( 二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5 年;( 三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6年;( 四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7 年;( 五)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1 年;( 二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3 年;( 三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四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5 年;( 五 ) 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 7 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5考试科目编辑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3个科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 : 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 3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 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 地震局,根据全国统一的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负责本地区考试命题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人事部、中国地震局指导、监督和检查。
6资质证书编辑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中国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 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颁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地震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本区域内有效。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相应级别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中国地震局为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的 注册审批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负责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审查工作和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的注册与管理。《注册证》每一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注册证》 在有效期限内是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本人保管和使用。
初始注册者,可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 1 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注册申请表》;( 二 ) 《资格证书》;( 三 ) 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四 ) 逾期申请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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