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协议人:XXX, 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XXXXXXXXX。
协议人:XXX, 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XXXXXXXXX。 协议人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XXX与XXX自愿离婚。二、女儿XXX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在XXX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资助。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如下:1. 第一房产位于XXXXX,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第二房产XXX,现协商归男方所有;2. 汽车一辆,型号为XXXX,车牌号为:XXXX,现协商归男方所有;3. 现金:XXXXX,现协商归女方所有。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XXXX年XX月XX日。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XXX, 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XXXXXXXXX。
协议人:XXX, 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户籍:XXXXXXXXX。
协议人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与XXX自愿离婚。
二、女儿XXX由双方共同抚养,女儿在XXX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由男方提供必要的资助。
三、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如下:
1. 第一房产位于XXXXX,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第二房产XXX,现协商归男方所有;
2. 汽车一辆,型号为XXXX,车牌号为:XXXX,现协商归男方所有;
3. 现金:XXXXX,现协商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男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XXXX年XX月XX日
首先,小王虽与于某订了婚,但仍有权终止恋爱关系。
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它是一种民俗。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才算结婚,法律上也才承认,并予保护。
而订婚并非结婚的法定的和必经的程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小王在发现与于某不合提出与于某分手,是无可非议的。
其次,小王在订婚后给于某的金首饰等物品,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女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女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
但如果这些物品为男方自愿赠送,原则上不予返还,如系女方强行索要或借订婚骗取的财物,则应予以返还;贵重的金首饰物品应当返还,小件物品可以不返还。 再次,对于法律责任,只有出现了法律上规定的应当承担的责任的情况,才应当承担。
在我国,结婚以男女双方自愿为前提。 小王与于某在结婚前提出分手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因而也就谈不上什么法律责任。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虽然离婚,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