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董事会的临时股东大会由执行董事(或公司办公室)发出通知。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拟于X年X月X日在X地召开股东大会,拟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详细资料见附件1《公司股东大会资料》:
1、事项一;
2、事项二;
请各位股东或股东代表(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安排好工作并准时参加,如股东或股东代表不能参加会议,请将表决意见于X日前书面送达本公司;如参加会议,请于X日将参加会议回执(详见附件3)传至X地。
附件:
附件1:XXX
附件2:XXX
附件3:XXX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落款:XX公司
日期:XX日
有限公司: 1) 召开股东会,应该提前15天通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临时股东会主体有: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监事,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的股东。 2) 召开董事会,公司法并未对通知期限做出具体规定。
有限公司中不存在临时董事会(中外合资企业为有限公司,存在临时董事会,提起主体为1/3以上董事)。股份公司:1)召开股东大会,正式会议提前20天通知,临时股东大会提前15天通知。
提起临时股东大会主体有:董事会、监事会、连续持股90天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股东。 2)召开董事会,提前10天通知召开。
提起临时董事会主体为:1/3以上董事会,1/10以上代表权股东,监事会。以上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提前通知的天数和提起的主体。
如果,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知的时间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则属于召集程序不合法。而得出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属于待定。
根据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而法院可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担保。
也就是说股东要求撤销的就为可撤销决议,要是不撤销,就为有效力的决议。PS:过程不合法,不一定结果不好。
所以决议的效力为可撤销(即为待定)。PS:::不懂还可继续问。
需提前十五天通知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股东会决议内容有: 1、股东会决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一、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公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召开股东大会年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二、股东提出临时议案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 2。临时议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3。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和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四、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应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应当在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给公司保存,避免股票临时转移致使竞选董事或者监事的人操纵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