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民族发展复兴的希望。
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工作氛围。结合荣辱观教育提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总要求。
推进素质教育,为构建和谐校园努力拼搏。 1、首先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有充分认识,定期研究青少年问题、开展法制教育,做到时间、内容、教材、老师四落实。
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力量。2、建立以学校为主、家庭、社会为辅“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多方协作、衔接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开展家长学生学法互动活动,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3、法制教育内容的编排根据中学生的年龄差异梯次性安排,通俗易懂、生动活泼。
把现在正在进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禁毒教育、交通法规教育、环保教育、国防教育、防空、防灾教育、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等统一纳入法律知识课程,一并对课时设置作出规定。提高目前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4、与社区共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社区建设是一项新生事物,它具有很强的教育功能,通过社区,将学校、家庭、社会紧密联合起来,抓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与社区联系对那些有缺陷的家庭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加大管理与教育的力度防止失控。
同时加强这些学生家长的教育,让他们真正负起责任来。用正当的方式教育管理孩子,与社区配合利用双休日、寒暑假等在街道、里弄为中学生开办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
从而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全时段,全方位的法制教育联动合力。5、建立宣传阵地。
法制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广播站、板报设立法治之窗、法制论坛,坚持长期地、有计划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反映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新情况、新信息。橱窗定期举办各专题的法制教育展览,展示法制教育漫画、法制教育手抄报、法制活动征文等。
通过开展形式各样、生动活泼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教学和活动过程中逐步树立起正确的法律意识,全面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较基本的应用技能,确实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性。6、组织主题活动,增强教育效果。
一是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如组织学生学习先进人物的同时组织学生到监狱、看守所等场所听违法犯罪人员现身说法。二是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活动。
7、重视校园周边治理,以良好法制环境促进青少年学法,采取措施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进行严厉打击。继续推行“一校一警”制度,进行警校共建。
8、搞好“五五”普法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再创佳绩。
《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班对活动主持人的串词
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学校教育,而且要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首先,把好家庭影响关,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把法制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成立家长委员会,督促家长提高法律意识,用正确的方法指导教育青少年;其次,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彻底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实现学校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要确保每个青少年学生都有一本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法制读本。通过推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活动、有落实,从而使学校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第三,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利用法制讲座、法制图片展、法制影视、观看青少年法庭审理案件等渠道和途径,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多样化。要在电视台开设青少年法制宣传专栏,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及时组织相关报道。广播电台要举办青少年学法谈心热线专题节目。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模拟法庭”、“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班对活动主持人的串词
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学校教育,而且要重视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小学“五五”普法活动简报
践行科学发展观
“五五普法”工作又上新台阶
******小学几年来认真遵循**“依法治国”方略,扎扎实实开展普法教育、依法治校,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验收阶段,校领导高度重视。本学期在进一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我校将“五五普法”工作纳为学校管理工作重点,学校组建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由校长杨传应同志任组长,由教导处、少先队齐抓共管,做好建档工作。党员教师率先参加普法学习,当好教师学法、守法的榜样,在普法小组统一组织下,我校的普法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使依法治校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普法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普法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体现了学校全面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大家都充分地认识普法工作在建立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在普法工作中,学校大有可为。
相信通过这样的努力,我校的“五五普法”工作一定会顺利地通过验收。
示例一:可能由于网络原因,消息“xx年开始实施的全国“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在过去20年里,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
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我们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全社会的各个领域。
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开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
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的问题。
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较为普遍。由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的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政府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运作。
但是在工作运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诸如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且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有的学校法制副校长没有切实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流动人员法制教育难落实。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仅新都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0万多,占本地人口六分之一。
他们一方面为新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
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且分布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劳动合同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政府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重点来全力推进。
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综合示范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基础设施薄弱,地区发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聚集已成为必然趋势。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力度,村委变社区,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也对失地农民带来了诸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而法制宣传教育不能适应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等等,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乏应有的法制保障。
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大力气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们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
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
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对青少年的成长的作用:
“为了明天———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是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四五”普法规划精神,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是依托全国3000多所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全国十多万名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动员志愿者、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关心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社会氛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其主要内容有: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以青少年法律学校为阵地,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在社区和青少年集中的地方设置工作点,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家长、教师和执法部门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优化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集中解决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层基础。
1、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要围绕全国法制宣传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的主题,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以青少年法律学校等法制教育基地为阵地,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法律故事会、模拟法庭、社区法制课堂、主题团队日等互动活动,在学校、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学习宪法活动。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进一步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2、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服务。要在学校、社区和青少年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置法律咨询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向青少年及家长散发青少年法制手册,解答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问题。要组织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创建单位深入到青少年当中,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青年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要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和禁毒工作、防治艾滋病工作相结合,向青少年普及拒毒、防毒知识,教育青少年远离不良生活方式。
3、优化青少年成长的法制环境。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宣传橱窗、图片展览等形式集中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普法工作实际,通过面向基层执法人员、学校教师、家长以及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和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教育青少年和保护青少年的能力和水平,更有效地与危害青少年成长的不法行为做斗争。
4、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律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将青少年法律学校的活动同青年中心的建设结合起来,强化青少年法律学校的师资配备,为青少年编写和选择适合他们年龄特点的教材,拓展和延伸活动阵地,切实发挥好青少年法律学校作为青少年校外法制教育大课堂的重要作用,为长期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条件。
法律在我身边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 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 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
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 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
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
当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为,我国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法制教育形势的需要,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
青少年学生生活在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他们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对其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其没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如果不能遵规守法、择良从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为罪人。
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在校学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在校学生犯罪,呈现出了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型、智能化的趋势,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据公检法司提供的数据和大量案例资料分析,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