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网上在逃人员抓获后立即宣布。公安局刑事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就发出通缉令,包括网上追逃。抓好犯罪嫌疑人后,立即进行刑事拘留,并拘押看守所。
网上追逃的撤网程序:
在逃人员被抓获后, 立案地公安机关对抓获的在逃人员要认真核对,并于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时内办理撤销手续。
撤网时,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 / 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撤销”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从《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撤销录入。
扩展资料: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网上追逃
参考资料: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
近日,一名全国在逃人员来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的看守所门外,迎接即将刑满释放的朋友,结果被执勤民警发觉眼神异常,最终被抓获。
7月4日上午9时50分,执勤民警在看守所门外对聚集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一名中年男子眼神有些异样,民警当即上前对其进行盘查。
从盘查过程,发现陆某精神有点恍惚,而且精神有点紧张,我们就利用他的身份证进行APP警务通的扫描,发现他有在逃的嫌疑。 发现这一情况后,民警随即传唤陆某到看守所值班室作进一步盘查,并联系指挥中心核实信息。
等待中,陆某越发忐忑,甚至想借机一逃了之。民警见状,立即将其控制住。
经南海分局指挥中心确认,陆某确系全国在逃人员。在今年的一月,警方在南海丹灶查处一地下赌场时,作为主要犯罪嫌疑人的陆某侥幸逃脱,而被列为全国在逃人员。
据陆某交代,经过半年东躲西藏的生活后,见自己没被抓到,便心存侥幸,觉得已经“过了风声”,于是就来到看守所门外,准备接刑满释放的朋友,没想到被细心的民警发现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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