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怎么分?医院等级是我国依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
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级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
一、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三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中医科、康复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核医学科、输血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专业科室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名,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相关资料():全国三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如内科或外科。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病理室、血库(可并入检验科合设)、理疗室、病案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设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二级甲等医院列表 一级综合医院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张至99张。 2、科室设置: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3、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相关资料:全国一级甲等医院列表 二、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三、二、一级: 1、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2、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3、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4、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三、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4、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四、评审程序 1、自查申报。
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
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五、审批。
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
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
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
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一)医疗服务(20分)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二)教学科研(15分)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
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5分)1.开展健康教育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
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一)临床科室(20分)1.一级专业科室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
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4 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10分)除符合<医疗机构标准>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图书馆(室)三、人员配备(30 分)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
(6分)(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 (4分)(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3分)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四、医院管理(140分)(一)组织管理(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
“八项规定”: 一、端正行业作风。
要加强作风建设,纠正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牍主义等问题,促进行业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 二、抓党务政务院务公开。
抓好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全 面、不及时,权力监督不力等问题,促进廉洁高效卫生系统建设。 三、厉行勤俭节约。
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节俭意识,倡导俭朴之风,反对铺张浪费。抓厉行节约,纠正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促进预算规范执行和内部管理。
四、简化接待,节俭用餐。上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期间,单位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鲜花;办公会议不得提供烟、水果和瓶装水;休息不得提供豪华包间;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得组织娱乐活动。
对外接待要严格执行标准,不得超标准、超 规模接待,力求避免浪费。同时,严禁利用各种学习、培训以及节假日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行为。
五、切实改进会风。全院提倡开短会、说短话,简办事。
大量减少大型会议,缩短会议时长。 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工作安排和精神传达,再由各科室负责人向各科职工进行传达,力求开简单会、开短会,提高会议效率。
六、精简文件材料。根据任务和实际需要控制发文数量,没有实际内容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发文要主题突出,增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审核把关,控制篇幅,提高公文质量。 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文件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尽量减少纸质文件,严格精简各种简报。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
不得接受患者家属的宴请;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礼品和土特产。 八、加强督促检查。
实施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均通过责任制进行布置、安排、落实、督办、考核和奖惩。对院务会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进行布置,形成督办通报,明确责任科室,再按月对全院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按照责任制进行量化打分,有效的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执行落实效率。
五、评审费和评审周期 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
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正常支出。 每一评审周期为3年。
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18个月提出申请并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3个月完成评审。
等级医院管理将医院分成一、二、三、特级四级。一级医院在执行中没有设甲、乙、丙三等;二、三级中有甲、乙、丙三等。
三级医院还增设特等;级的划分是按病床数来的: 一百张以下,也就是乡镇卫生院为一级医院;一级医院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五百张以上,定为三级,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原则上省级及每个市一至两所; 五百张以下,一百张以上评为二级。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除这三个等级以外还有特等,这专指那些规模特大的医院。至于甲、乙、丙三等的划分是按技术水平、医疗条件、管理水平等的差别而定,也就是楼上所说按千分制的要求评定的。
除了三级特等以外,三级甲等是最好的。 详见《医院分级管理办法》 1989年11月29日 一、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原则 对医院分级管理的依据是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
医院分级管理的实质是按照现代医院管理的原理,遵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科学规律与特点所实行的医院标准化管理和目标管理。 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的区域卫生规划来统一规划确定。
二、医院分级与分等 医院按其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其中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因此医院共分三级十等。
各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三、医疗评审委员会 (一)性质 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二)级别及工作任务 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省级、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各级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诉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 (三)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
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
(四)评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四、评审程序 医院评审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即自查申报、资格评审、考核检查、作出评审结论、审批。另外如果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申请复审。
1.自查申报。 各级医院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某一级某一等的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资格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3.考核检查。 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
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4.作出评审结论。
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的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次。 5.审批。
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五、评审费和评审周期 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
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正常支出。 每一评审周期为3年。
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18个月提出申请并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
医疗机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