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一:4月8日,长春市某高三女生,因为回头多看了某个女孩一眼,就遭到女孩及其同伴共5人拉到附近的半山腰上,被一顿毒打。
事例二:4月21日,湖南衡南实验中学某班几十名学生集体跪在**********场上,有说是班主任罚跪,有说是自愿班长带领自愿下跪。
事例三:5月18日傍晚,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发生了一起8名女生结伙对一名女同学进行殴打、侮辱的“校园暴力事件”。
一个穿布鞋的女生,被几个同学堵在楼梯口要求下跪,并遭遇扇耳光和推搡。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一名学生在校门口附近被打伤,
“我再也不去上学了,没脸见大家了”,见到高俊宇时,他正躺在病床上,头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一边说一边流泪。
一天前,高俊宇在学校门口附近被打成重伤,而施以毒手的,竟是自己的同窗。
2013年5月9日,新郑市市直中学(下称市直中学)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校园暴力事件。
该校初二学生牛高(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使用化名)纠集10余名社会人员和新郑市苑陵中学学生,将同校学生高俊宇堵在了距学校不到300米的地方进行毒打,最终导致高俊宇受伤。
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高俊宇后脑缝20多针,脸部缝10多针,耳膜穿孔。
究竟是怎样的深仇大恨,让牛某对同窗下此狠手?
高俊宇说,被打的具体原因他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据他判断,应该是8日下午,他的一个朋友和别人发生冲突时,他在一旁进行了劝阻,可能是此举得罪了某些人。
一个简单的劝阻,竟招致一顿毒打,学生之间戾气如此严重,学校在教育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巨大漏洞?
抵制“校园霸凌”
作者: 郭丽华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
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校园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更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发生,是否仍对之视若无睹。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
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
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
学校在这面前,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
再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于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
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惩罚也不可少。至于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儿童,让学生远离伤害。
“人之初,性本善”预防校园霸凌,只有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才可还给学生一片安全的蓝天,拥抱未来的精彩。
执安全之手,伴平安之风,享平安校园,得精神净土。抵制“校园霸凌”,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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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这十大典型案例是从全国各法院征集筛选出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其中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案、绑架案、强制猥亵、强奸。希望用以案说法的形式,给广大中学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也希望广大师生在搞好教学、学习的同时,能够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案例一:值日未扫致人死亡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例二:操场踢球生口角致伤2014年2月10日,丁某在兰州市某中学操场踢球时,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口角争执后继而相互殴打,丁某用脚踢打张某腹部。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所受损失属重伤二级。法院以被告人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案例三:无事生非随意打伤人2014年12月20日,被告人朱某与刘某、王某等9人在某招待所喝酒。当晚,王某等人来到网吧因看不顺眼正在上网的梁某等三人,便纠结朱某、刘某等人对其实施暴力殴打,造成梁某等三人均为轻微伤。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众被告人应有的刑罚。案例四:结伙抢劫连续作案imag
抵制“校园霸凌”作者: 郭丽华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 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
校园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更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发生,是否仍对之视若无睹。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
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
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 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
“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
学校在这面前,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
再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
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于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 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惩罚也不可少。
至于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儿童,让学生远离伤害。 “人之初,性本善”预防校园霸凌,只有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才可还给学生一片安全的蓝天,拥抱未来的精彩。
执安全之手,伴平安之风,享平安校园,得精神净土。抵制“校园霸凌”,从我做起。
最近时期校园暴力事件盘点
时间密集 手段残忍 令人震惊
事件一: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
新华网南京2010年4月29日电 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31人,包括28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目前受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持刀男子被当场制服。据江苏省*****厅提供的消息,29日上午9时40分在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持刀砍伤31人的行凶者身份已经确认。他叫徐玉元,1963年生,今年47岁,为泰兴本地一名无业人员。他原在当地一家保险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单位辞退。此前曾从事过违法传销活动。
事件二: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
新华网广州2010年4月28日电 28日发生在广东省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的持刀伤人案,犯罪嫌疑人被该校老师奋勇制止后被*****人员制服。据雷州市*****机关初步调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康炳系雷州市白沙镇洪富小学公办教师,2006年2月办理病休至今。目前警方正在对他的作案动机进行调查。雷州市政府发布消息称,经初步调查,陈康炳随外校前来参加公开课的教师混入雷城一小教学楼,15时左右在四年级、五年级4个教室,持刀砍伤15名学生及1名为保护学生而与其搏斗的教师,一名学生逃避时摔伤。现场目击者告诉记者,案发后,凶手被该校老师围堵在楼上。下午4时5分,*****民警将凶手抓获。受伤的师生已被送到雷州市人民医院医治,他们多数被砍中头部、后背或者手臂。湛江市的医疗专家已赶到雷州进行抢救。湛江市、雷州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分别赶到学校和医院,指导救治伤员和善后工作。市财政局已拨出专款,负责伤者医疗费用。目前,受伤的学生和老师伤势稳定,暂无生命危险,该市正在加紧对此案的侦查,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事发的雷州市位于广东西南部,据广州约600公里。
事件三: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
新华网南宁2010年4月12日电 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记者了解到,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目击者称,行凶者是一名年龄40岁左右的男性,已被警方抓获。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在小学生放学途中追砍路人,造成上述人员死伤。目前,5名伤员已全部送医救治。事件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四:福建南平实验小学
新华网福建南平2010年3月23日电 福建省南平市警方有关负责人23日11时许对新华社记者说,南平实验小学重大凶杀案死亡学生已升至8人。23日7时20分左右,正逢孩子上学的时间,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一名中年男子手持砍刀,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目前已有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受伤孩子目前正在南平中医院和市立医院全力抢救。行凶者已被警方拘捕。据悉,凶手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疑似精神病患者。目前该学校已经停课,孩子们已被家长领回。
2017年4月10日中午十二点半,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河道初级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打架事件,造成两名初三男学生一死一伤。当天中午,两名初三学生与两名初二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厕所打架,导致两名初三学生受伤。学校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中午12时54分,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还在救治。据了解,涉嫌伤人的两名初二学生董某和王某事发后逃跑,晚上8时投案自首。11号下午四点,情绪失控的死亡学生亲属将涉事学校大门推到,在校门口摆放了花圈祭奠。
马加爵,广西宾阳人,云南大学学生,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4年2月13日晚连杀四名同窗大学生,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案发前几日的一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邵怀疑马出牌作弊,两人当众发生争执。其间,邵说,“没想到你连玩牌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邵瑞杰的那句话对内心极自尊又极自卑的马加爵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他感到长期以来努力维系而且深深依赖的并不开放的社交体系骤然崩溃。实际上,邵瑞杰是他自认为在班上惟一的知心朋友,两人同住一室,而且是广西老乡,放假时常常相伴回家。
马加爵的父亲告诉媒体,2000年,他与老伴带了6000元钱送马加爵到云南大学读书,交完学费,夫妻俩把剩下的钱全部给了马加爵。后来,他在给父母的信中写道:“爸妈,在校门前的天桥上,偷偷落泪望着你们离去……亲情总是很感人,让人心酸……你们千万要保重啊……我什么时候才能报答你们……”信中他还说,他觉得自己家族里的十几个兄弟姐妹,人人都比他强。在学校里,他也觉得很沉重。“虽然是大学生,我却绝对不能与十哥相比……很多人比我老练,让我很自卑。”从这封上大学不久后的家信看,马加爵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家庭的贫困,二是人际交往上的障碍。这两个压力,困扰了他大学四年的生活,一直让他深感自卑。
一篇报道说马加爵经常受人差遣去食堂打饭,马加爵心有怨气却不敢言说,于是暗地将口水吐在同学饭盒里。
福州某中学初三的两名男生罗某、刘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并于9月4日上午在学校约定,午放学后到校外“单挑”。两人放学后到约定地点进行械斗,导致一死一伤的惨剧。抢救无效的罗某亲人撕心裂肺的表情。
2015年6月18日,15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鸿躺在病床上很痛苦,10多天前的一个晚上,他在学校宿舍里遭到同班3名同学殴打,脾脏积血,无奈只能切除。小鸿是永泰县东洋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但他的个子和同龄人相比显得相对矮小,身高约1.4米,体重更是只有30公斤出头。小鸿的父母在福清打工,他平常住在学校宿舍的205室。6月8日晚,小鸿上完自习回到宿舍,没想到,一场灾难来临。晚上8点多,同班的3名同学夏某、林某、张某突然冲进宿舍,什么也没说对着小鸿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小鸿直接被打趴在地,同宿舍的舍友见状也不敢阻拦。次日,小鸿参加中考,然而肚子疼得厉害,根本无法考试。老师发现异常后将小鸿送往医院检查,并通知小鸿的家属。医生诊断出小鸿的脾脏积血严重,并对小鸿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
他说,自己从小学5年级开始就经常被对方欺负。“他们有事没事都会找我麻烦,比如看我走路的姿势不顺眼,也要把我拉到一边打一顿。”小鸿说,自己已经记不清楚被打了多少次。对方施暴完毕还要威胁小鸿,让他不准告诉老师和家长,否则后果自负。
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为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治理阶段,9月至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此番中关村二小事件“刷爆朋友圈”,再次触碰社会长期痛点。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大连著名儿童与青少年心理专家黄子芳认为,“作为学校,绝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应及时发现问题根源,对孩子进行疏导,培养孩子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黄子芳认为,在目前的教育模式下,多数家长和学校把孩子的学习成绩放在第一位,忽视了对心理健康与健全人格的培养。这起事件给各方带来很多启示,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要重视学习,更要重视孩子道德和心理健康的培养。应鼓励孩子主动与父母、学校沟通,让孩子自信、乐观、开朗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