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辽宁省XXXXXX供电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XXXX供电公司将 承包给 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内容: 三 工程地点: 四 设计单位: 五 工 期: 六 质量标准: 七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 合同语言:汉语 二 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 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 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 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 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 质量评定部门: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 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
用电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 负荷三相电力供至 。
二、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应采取电或非电保护安全措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采取保安措施,所发生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影响或损失的一切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电力,以及私拉乱接。
四、乙方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电以 元,抄表后一周内付清。
五、预交押金 正,如有窃电违约行为产生,拆除供电设备停止供电,该押金不予退还。
六、为双方分界点。
七、消防:乙方配备灭火器材,设消防池,严禁山林明火火种。
八、管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用电、消防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并努力配合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九、责任: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方面各种有关规定,造成 安全工作方面的产生后果,有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甲方在许可条件下,尽量满足乙方所需,特别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以上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十二、协议有效期为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用电协议书
供电方: x x x x
用电方:x x x x
电是我国的宝贵能源,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用电情况及不平衡情况极十分为严重,东南沿海地区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用电较为集中用电量大,而西部偏远山区用电相对少,国家为此对东部进行了电网改造,加大了对对东部供电的投资力度,但是随着西部的大开发投资额的不断增加,西部的用电也逐步上升,这样用电不平衡的情况逐步上升,有的地方电源充裕有的地方紧缺,这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为缓解用电不平衡的局面,因此供电与用电之间采用计划用电的的方式进行协商,协商条款由下:
1,年用电量3600kwh,日供应量为10kwh
2,供应方式:按照日供应量,超额用电时按照50%加价
3,结算部办法;每月25日核实用电量,30日前将电费交齐
4,除不可抗力外日常生活保证供电,如果有用电设施维修提前通知业户
5,下年度增加或减少用电应在本年的11月份前申报
以上协议望共同信守
协议人; 供电方: x x x x 签字
用电方:x x x x 签字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甲方: xx州水务局 乙方: xx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xx州水务局 将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0。
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xx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0。
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xx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 四、设计单位:xx水电勘探设计院 五、工 期: 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 、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 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 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 、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 、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 、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 、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 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 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xx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 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施工任务。
二 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 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 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 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 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 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 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 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xx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竣工决算 一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一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 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 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xx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州水务局 乙方: xx水电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法人代表: 。
甲方(工程发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l、涉及输、变、配电设备上的工作,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开工前应对乙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应要求乙方单位事先制订工作的“三措”(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并审查和监督实施。 4、对乙方单位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对起重、油漆、土建等非电力类施工单位以及非电力系统的电力类施工单位承包运行变电所和线路大修、改造、扩建等工程中的分项目,必须指派工作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工会和收工会,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 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施工“三措”。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 8、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作业的甲方其它生产、办公场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电气设备。
如有可能触及或接近高压设备的情况时,必须停止施工并主动与甲方联系,待采取安全措施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转包。
三、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四、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自行负责处理。 五、涉及须明确的本工程业务事项(工作范围、作业区域、工作票签发等),可另外附页。
六、其它需要约定的事项: 七、本协议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市 化工厂 地址: 乙方: 市 供电局 地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市 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1.双方因 市 区现只有 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 甲方 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
为了解决 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 千伏变电所 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 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
乙方同意保留 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 千瓦 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 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 区负荷。
6.本合同于 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
就该合同本身条款而言,已比较详细了,甲乙双方基本都可接受,仅有以下点应予注意:
1、应补充一条(接第九条后面):本协议履行中,因一方责任或过失而致使另一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造成过失的一方应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第七条应按“”中的内容修改: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提出终止此协议,“但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且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3、第九条中的“如乙方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后未自行解决供电设施”应为“如乙方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后未自行解决供电”。
4、第八条中的“接地电阴小于10欧姆”有错字,应为“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5、本协议有一个先天致命的瑕疵,那就是未经供电管理部门的批准而私自改变用电类别,将工业用电私下改为了教育或商业用电,或有会遭供电部门干涉,。不过问题不大,大不了补办手续。如果定性为教育用电,其电费可能低于工业用电单价,供电局就根本不会来干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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