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简 报
第 25 期
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
中央宣讲团首场宣讲在石家庄举行
2008年3月3日至4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在河北石家庄进行首场宣讲。河北省副省长孙瑞彬同志,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王瑞生同志出席并讲话。中央宣讲团全体成员,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负责人,国土资源、组织部门机关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近400人参加了宣讲活动。
王瑞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讲是整个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的实践创新。他希望参加培训的同志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的能力。
首场宣讲的五位同志都是在国土资源部门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领导或专家。宣讲内容紧扣十七大精神和**、**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涉及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国土资源形势与任务、矿产资源管理、基层土地管理实务、地质灾害防治等,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针对性。
宣讲结束后,中央宣讲团的全体成员与部分县(市)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大家对宣讲活动给予了较高评价。大家认为,宣讲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形式生动活泼,对基层领导干部提高认识、把握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积极的作用。
使社会各方面全面准确 理解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抓学习、宣传和培训,是掌握劳 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内容、把握其精神实质的重要途径,要 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不 断创新学习、宣传和培训方式,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 起来,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 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 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 要扩大学习、宣传和培训的对 象,既要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会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组 织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又要加强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 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宣传培训。
要注重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使全社会真正理解和认识劳动合同 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切 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这比买卖,制作规范的合同样张,其中起码包括:
合同价格
服务内容
双方责任义务
结算方式及业务期限
保密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免责条款
其他约定事项
一般都是这八大类,其实你大可不必根据我写内容来写,因为你有自己的实训经验,根据自己学到的一点合同法的内容,独立完成一次起草合同的事项。
然后不管写的好不好,珍惜这次实训起草机会,不管写的好不好,老师都应该也会给你一些好听的难听的意见,这些都是宝贵的财富。因为当你走进社会里,这样的机会少之又少,都是没有后悔药的实际项目,错一个字都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实训有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