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不包括在中标通知书及清单中,有别于分部分项工程。
例子:平整场地、基坑开挖(人工土石方、机挖土石方等为分项工程)等为分部工程,它们不是零星工程。 零星工程也指不好利用计算规则和定额进行计价的造价相对较小的单项工程。
零星砼构件、零星砌体脚手架搭、拆也包含在脚手架工程之内,但拆完脚手架之后如果后期还需要再搭上架木等需要临时脚手架作业,这部分为零星工程。 再例如:墙体抹灰甩毛后打扫地面也需要工人来做,这些工作内容肯定不含在劳务分包合同范围之内,需要和包工队另行签署用工协议,这部分也是零星工程。
扩展资料:零星工程主要包括: 1、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 2、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3、零星安装和拆卸作业(包括空调、雨棚、充电装置、光伏发电设备、机械式停车库、入户燃气管道以及其他各类设备、管线等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4、零星高处施工作业(包括建筑外墙清洗、外墙装饰、外墙零星维修等各类建筑外墙施工作业)。
5、其他未达到施工许可证申领限额,未纳入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零星施工、安装等建筑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零星工程。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样本)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 %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
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
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
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
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
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1.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2.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4.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5.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内容:4、承包范围:5、承包方式:6、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甲方工作: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三、乙方工作: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五、关于工期的约定: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__________ 元(人民币)。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3、付款方式:a、开工后8日内,甲方付款30%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b、水电工程隐蔽验收后,甲方付款30% 元c、瓦工及木基层、木饰面验收后、漆工进场时,甲方付款15% 元。
d、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款20% 元。e 、余款5% 元待壹年保修期满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XXX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零星采购合同范本 买、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供货范围: (如内容较多可在附件一中说明) 第二条: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交货地点:(尽量详细,力求与国家邮政地址一致) 交货期: 年月 日 第三条:合同价格 合同设备单价为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此合同为固定(单、总)价合同。上述价格是指卖方设备的(出厂、现场交货)价格,具体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费、国家税费和可能出现的保险费、知识产权费)等。
第四条:技术要求(包括质量要求) (如内容较多可在附件二中说明) (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的,应写明标准号;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写明。)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的售后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随机设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需注明发票的种类) 第十二条:担保要求。 (如需卖方提供保函,把保函格式作为本合同附件;如需保证人,由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30%) %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标的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卖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卖方因标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 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 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卖方应当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1-2) %/周作为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5.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卖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10-30) %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份,自 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 止。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适用范围: 20万元以下的材料采购合同(包括钢材、螺栓、汽油、油漆) 1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 其他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合同 如下采购除外:设计咨询、市场代理、技术服务、运输合同。
施工合同书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 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 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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