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是2009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下发的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我部在国家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公路工程标准施 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和“通用合同条款”等部分,与《标准文件》内容相同的只保留条目号,具体内容见《标准文件》。
《标准文件》电子文本可在我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同时废止,之前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自施行之日起?必须进行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应当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二级以下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在具体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用文件,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共同使用,但不得违反九部委56号令的规定。
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注意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部反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确定招标方式,若采用邀请招标,应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招标人编制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如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可直接发出投标邀请,发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考察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报交通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公路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