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宣传稿范文团体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字眼,而团队精神更是团体成员原界的具体体现。
自我加入编码一班之后逐渐感到这个词语所包含的意义。班级对我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从小学到高中,每个班级都有其不同的地方,但班级里的学生要有团结的精神,才能表现出团体精神,很不幸以前我所在的班级都不是很团结,虽说成绩不错,但总给我一种被孤立的感觉,而今我看到具有团队精神的班级,我很高兴。
班级中有文艺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学习委员等,当然还有班长,他们都发挥各自的职责劳资管理好这个班级,使同学们之间相处地非常融洽,关系都不错,而且也相当的团结。当有重要的比赛,大家都去参加助威。
在学习方面虽然有些人不怎样,但总体来说成绩还过得去。如果有人遇到难题,大家都会一起讨论解决;当有什么重要的活动和安排,都能及时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
经过一个学期各班干部的努力,我们班有了不错的成绩在各方面,对这些我是非常地肯定,但还需要班干部采取一些措施制止一些不良行为的发生,这样同学之间就更加融洽,办事更加方便。开学一个月来同学闷的学习积极性高涨,有良好的学风,虽有几个不怎么爱学习,但我相信有我们大家的努力帮助,我想我们每个人在以后一定会更加出色。
本人从 年 月 日到车管所参加汽车驾驶证满分后的交通安全学习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使我懂得了不少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在驾校各位教官的耐心认真的讲解以及观看众多交通事故的视频录像,使我看到了违章驾车发生事故后的惨苦及后悔,更使我暗下决心,今后驾驶汽车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行车中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的条条框框来操作,好好驾车。
通过理论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驾车时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并占用应急车道。驾车时不得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乱闯红灯等等一切交通陋习要改掉,要做到在驾车中礼让斑马线,在堵车中要按序排队通行,停车要有序停放,并文明使用车灯,及认真遵守交通信号等等。这些好的文明交通行为。
通过这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使我感触很深,学到了不少知识,懂得了不少驾驶技术要领,这些成绩的取得和驾校的优秀教官们分不开的,我真诚的感谢交通驾驶学校的各位领导及教官们。今后我要好好驾车,保证不再有违章行为。
首先:
科目一 理论考试
网上答题 100道题 90分及格
然后:
科目二 桩考试
有倒桩、移库
接着:
科目二 内路考试
一共有9项:1 定点停车、坡路起车 2 侧方位停车 3 百米增减档 4 限速过限宽门 5 曲线行驶 6 起伏路面 7 直角转弯 8 通过连续障碍 9 通过单边桥(这项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
有的地方在这9项里 考3项!前两项必考 最后一项电脑随机抽取!
最后:
科目三 外路考试
也是因地方而异!几乎就是考官带着考试学院 在外面考场找一段路 让考试者开
在开的过程中看你有没有违规的习惯!只要不紧张 不犯大错 一般都能过!
学开车的基本知识有交通法规,行车规范和车辆操作等。
第一项了解仪表盘功能。包括车速表、转速表、里程表、行程表、燃油表、水温表、油压警示灯、制动系统警示灯等。
第二项知道调整后视镜、倒车镜的基本原则。
第三项熟悉并正确使用转向灯、大灯、雨刮器、喇叭等系统。
第四项正确操纵方向盘,做到打多少回多少、少打少回、慢打慢回、大打大回、快打快回,熟悉各挡位置及档位间的切换。
第五项能够协调离合器与油门间的配合,起步时离合器踏板的操作要领,做到起步平稳、不熄火、不闯挡、尤其在坡起、堵车、跟车时顺利行车。
第六项安全车速。
扩展资料
交通法规定不允许学车的情况有以下几个: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车
第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依据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和培训内容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第七条 获得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三种(含三种)以上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两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获得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只能从事一种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八条 获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可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培训业务。获得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还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
第九条 获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的,可以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业务。第十条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以下简称《教练员证》,式样见附件1)。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
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教练员证》。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10%。
(四)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包括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五)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大型客车、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上述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10辆。(六)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一条 。
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长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业的,应当向参加培训的人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这里所说的“教学大纲”,是指**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
这一规定包含两层含义: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并且只能按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不可使用其他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也不可自行规定教学大纲。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课时分配和教学内容进行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本条所指的培训结业证书是指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在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并结业后,由交通主管部门向其核发的证书,这是机动车驾驶学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考试的重要凭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包括以下种类:①初学驾驶培训(非职业和职业);②增驾车型培训;③非职业转职业驾驶培训;④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⑤机动车驾驶员再教育培训;⑥与驾驶机动车相关的其他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式分为全日制、学时制两种,学员可根据情况自由选择培训种类及培训方式。
本条进一步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行业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关于研究道路交通管理分工和地方交通公安机构干警授衔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204号)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员培训除外)的管理由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方面的行业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章、技术标准、教学大纲,负责规划布局和实施监督检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虑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员证。因此公安部门负责驾驶员的发证工作。为保证驾驶员的质量和确保交通安全,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和驾驶证发放的管理中,应当相互配合、支持。交通部门在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技术标准时,涉及交通安全方面时,要充分听取公安部门的意见;公安部门对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工作,应当充分依据交通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结果证明。
(3)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规定的规范和规模培训驾驶员,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交通部1996年印发的《关于发布〈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通知》和《关于驾驶员培训学时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学计划》包括培训目标、设置课程内容与教学基本要求、学习期限与课时分配等内容;《汽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包括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安全行车知识,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汽车概述,发动机、底盘、电气设备,汽车维护与随车工具、发动机一般常见故障的检查与处理、底盘一般常见故障的检查与处理、发动机油和电路故障的检查与排除,汽车驾驶基础理论与训练,一般道路驾驶与式样驾驶,复杂道路和夜间、重车驾驶,特殊条件下驾驶和节约燃料、轮胎的驾驶,驾驶员考试的内容、办法、标准和注意事项以及道路运输法规等内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起草过程,不少同志建议机动车驾驶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和凭机动车培训结业证书向公安车辆管理机关申请考试的制度,但考虑本条例规定的是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有关内容,不涉及机动车驾驶发证的,因此本条例没有对此进行硬性规定。但尽管如此,为了确保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业务素质,由于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水平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其他交通当事人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在以机动车驾驶培训人员进行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执照时,应当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和凭机动车培训结业证书申请考试的制度。更何况,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必须坚持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多管齐下,需要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协调和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