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的相关事宜,承办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简报,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及执法督察机构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政正职的任免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廉政教育、行政效能建设;承办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考录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法制宣传处
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的研究,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行为的审查、听证、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案件的听证、行政诉讼和调解工作;受理相对人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认定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社会宣传。
(四)执法协调处(信息指挥中心)
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制定目标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执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评工作;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指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控;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电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计划财务处
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补助经费的分拨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费用结算工作。
督察总队
(一)负责重大和跨区域、结合部地区及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承办全市临时性、突击性的执法任务。
(三)负责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巡查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察工作,具体承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核工作。
(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开展风纪纠察,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下面给你简单介绍一下城市管理执法。
全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职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例如处罚摊贩违法占路)、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的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整顿治理由于经常引发社会矛盾而引起媒体关注和热点报道。
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后才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和毁坏他人物品的权力。[1]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面对下岗工人、无业游民等弱势群体,城管往往处在矛盾的聚焦点而被敌视,遭受严重的暴力抗法甚至遭受人身威胁。这种悲剧是公务化暴力的一个逻辑结果:一个下岗工人、一个农民,当他最起码的生存都不能保证,那种"你不让我活,你也别想活"的后果就很难避免。
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处分被没收物品,暴力执法,便衣执法,打砸抢等现象,引起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普遍同情。[2]权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
下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人事处与其合署办公)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管理;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考核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资、社会保险、出国赴港澳人员政审、离退休、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城市维护费的计划安排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本系统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的内部审计和管理;负责编制本系统固定资产计划及本系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维修等管理;负责编报本系统的财务报表;负责对本系统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综合协调处负责编制本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规划和实施计划,并检查监督有关法规条例的执行;具体协调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部门、区、街道之间的关系,组织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的重大活动;负责窗口办文;受理人民群众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及时掌握城市管理的动态,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市政处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市环卫、道路、桥梁、路灯(灯光环境)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编制环卫、道路、桥梁、路灯发展规划和科技进步规划;制定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及维修养护实施计划;贯彻落实环卫、道路、桥梁、路灯等管理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办市政设施维护、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的初审和工程的招标、验收工作;负责临时破挖、占用道路项目(包括参与咪表设置)的管理;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市政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园林绿化处参与编制城市绿化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计划、建设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承办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或迁移,城区内的建设项目绿化、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的发证与年审工作,公园单体设计和道路绿化具体设计的管理;组织实施城区内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公园、主题公园、游乐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承办园林绿化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的部门。
其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扩展资料
城管的发展历史
1、秦汉时期
民间有“黎明起,洒扫庭院”的习惯。秦法中有:“弃灰与道者刑”的法律。
2、唐宋元时期
元初,意大利人马可·波罗游历几遍中国,在他的《马可·波罗行记》中提到南宋都城临安的商业繁盛、人烟稠密、市容整洁,并称誉为“世界最富丽华贵的城市”。古临安,城市人口聚居,大量的垃圾便有专人进行清除,并以此为生。
3、明清时期
清末,开始由警察机构管理清洁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运垃圾、整顿厕所等项内容。这是政府管理城市环卫工作的开端。
4、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城市环卫工作已初具规模。民国18年前后,大城市先后使用撒水汽车在道路上撒水降尘,同时陆续使用汽车运输垃圾,政府还拨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厕所。各地政府均颁布了有关清洁卫生的管理条例,清洁工作开始形成制度化和经常化。
5、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城市管理的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各城市均建立和健全了环卫管理机构。1980年起改由城市建设系统管理,环卫形成一个完善的行业。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环境卫生法规逐渐完善,开始走上依法治理环境卫生的轨道。、
环卫队伍迅速扩大,环卫作业逐步由半机械化代替笨重的体力劳动,环卫工人被誉为“城市美容师”,受到了社会的尊重,同时生活也有了较大的改善。因而,全国城市的环卫面貌均有了极大的改善,出现了一批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卫生城市。
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推动现代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精治共治法治,必须以综合执法监察制度构建为依托,构建完善橄榄型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分析了城市管理复杂性背景下的综合执法与监察演进历程和发展趋势,指出推进综合执法监察一体化是推动智慧城市管理、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
城市综合管理及执法监察是伴随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城市建设的提速、传统计划经济、单位制的瓦解、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起来的。计划经济、单位制的瓦解逐步催生了一系列社会、市场主体,使得传统的全能政府对体制内单位控制管理模式失效,市场经济转型及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市容环境“脏、乱、差”和私搭乱建、违法建筑等社会问题愈加严重,基础设施服务不足的矛盾也较突出。城管监察的早期制度城建(市容)监察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从监督检查和规范社会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社会行为入手,进而规范各类相关主体的市场行为,强化相关单位及组织个人的城市建设管理责任履行。
城市建设发展的初期,城市从无到有,城市的规划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首要问题。随着建设的深入发展,规划建设的管理问题逐步提上日程,同时也出现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公用事业发展等城市运行中城市作业服务监管等问题。为加强城建管理,城建(市容)监察开始建立,从市容环境入手,逐步扩大到城市建设综合性管理。城市的复杂性和现代化推进了城市管理的专业化,随着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交通、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城市建设管理与执法监察机构相继成立,城市专业化发展使得城市作为复杂巨系统的综合管理问题愈加突出并被逐步认识,专业分治导致城市管理诸多乱象,如“七八个大檐帽管不了一个小草帽”、“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 。强化综合执法监察逐步成为城市管理领域的共识。特别是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推进以及奥运城市运行监测的探索和实践,城市综合运行管理逐步得到重视,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
《城市管理三维结构视野下的城管综合执法与监察》一文以城管执法监察制度为例,介绍了从城建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到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到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的发展脉络,分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发展趋势,指出综合执法监察的执法监察二重性(Duality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upervision),即执法监察的一体两面。执法具有监察的意涵,监察具有执法的属性。执法是指行政执法,主要强调行政处罚惩戒;监察是指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市场、社会各方主体依法履责,也是广义执法的一部分。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需要大力加强城市综合执法,把握执法监察二重性,以服务为导向、执法为手段、监察为路径、共治为目标,以城管综合执法监察一体化推进依法治市,促使城市治理各利益相关方依法履责,推动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智慧城管则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对执法监察一体化的探索,是基于感知与分析、面向服务的执法监察一体化架构实践,也是综合执法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是当前完善权力结构、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的客观需要。要通过适当分解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监督职能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并对推进综合执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确定了原则、梳理了思路、指明了方面、提出了要求,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名义发布的关于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城市管理中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是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中规划决策、审批监管等职权与监督监察、行政处罚等职权即适度分开又相互协作的橄榄型治理结构,解决城市管理复杂性治理难题,实现依法治国、社会共治的必然要求。当前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领域正在大力推进综合执法,积极探索执法监察一体化,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实践者在探索研究推进综合执法监察一体化,以执法为手段、监察为路径推进公共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法治、共治、精治进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编制全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宣传品张贴的管理工作。5.负责监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
6.负责辖区广场、共公绿地、旅游景点的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卫清理。(七)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政府和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权力(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 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市管理执法(简称城管;英文:Urban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缩写:UMAL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其省、自治区级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直辖市、较大的市、县级的部门为城市管理局,基层的执法组织分别为乡、镇城市管理执法所和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街道执法所。
实质属于事业编制。
城市管理综合局内设一个执法大队,执法专编就是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城管升级成了政府组成部门,机关行政编制是从各单位协调出来的,但下设大队编制却没办法落实,上面不拨行政编制,编办的人就弄出一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其实质还是事业编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是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扩展资料: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承办**及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黑车等13个方面。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
陶镇广 党组书记
主持委全面工作。
陶镇广,男,汉族,籍贯广东新兴,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1986年4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
蓝小环
党组副书记
协助主任、党组书记工作。兼任委新闻发言人;负责重大课题调研和重要文稿统筹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外事、计划生育、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公关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反恐、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分管综合调研处(监督检查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公共关系处(宣传教育处)、信访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和市余泥渣土管理处。联系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区。
蓝小环,男,汉族,籍贯广东兴宁,196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8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徐建韵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内务管理、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应急、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工作;
负责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死禽畜、变质肉类处理工作;负责粪便处理工作。分管办公室、燃气管理处、设施建设管理处、财务装备处、市水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水上市容环境卫生分局)、市卫生处理中心和市无害化处理中心。联系南沙区、从化区、燃气行业协会、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鲍伦军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党组书记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市容管理工作;负责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环保领导小组固体废弃物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生活垃圾转运和收运社会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和保洁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市容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景观管理处、分类管理处、市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中心和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联系越秀区、花都区、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户外广告行业协会、环卫行业协会、省城建监察协会和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
周伟平
副主任、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流动商贩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系统“三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工作。分管城管协调处、行政执法处、案件审理处、执法监督保障处、市城市管理监控指挥中心、机动分局、督察分局和空港分局。联系白云区、番禺区、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郑臣克
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协助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分管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
郑臣克,男,汉族,籍贯广东饶平,1967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现任市纪委派驻市城管委纪检组组长、市城管委党组成员。
张颖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收费征收方式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政务窗口工作;负责招标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科研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终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技术研究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审批管理处、科技信息处、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和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联系海珠区、荔湾区。
张宝峰
副巡视员
协助周伟平副主任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扶贫工作。
何正清
副巡视员
协助徐建韵副主任工作。
何正清,男,汉族,籍贯湖南浏阳,196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工学学士,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现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