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1汉能控股集团简介: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汉能控股集团)成立于1994年。集团总部设于北京,在国内10多个省份以及美国、英国、荷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集团以水电等传统清洁能源为基础,已建、在建水电项目权益总装机容量超过600万千瓦;以太阳能光伏产业为主导,在广东、四川等地投资建设产能约超过3GW的太阳能光伏研发生产基地,是当今国内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的民营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汉能控股集团以不断开拓创新的现代企业精神,历经15年创业期和发展期,奠定了“一基两翼”的产业发展战略构架。即:以传统清洁能源水力发电板块为基础,以太阳能研发与生产等高科技能源板块为左翼,以太阳能光伏应用等为右翼的产业结构。“一基”是汉能“两翼”发展的基础,“两翼”是汉能实现使命的新引擎,“一基两翼”的布局形成汉能完整的清洁能源产业链和价值链。
链接2汉能集团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项目介绍:该项目投资建设总产能为1GW的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基地,总占地面积1500亩,总投资约210亿元人民币(约合30亿美元)。分三期投资建设:首期200MW产能,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将在项目开工后12~14个月投产;二期300MW产能,投资约65亿元;第三期500MW,投资约105亿元。该项目达产后可带来140亿元年产值,年上缴税收约13亿元,可解决2000人就业。
链接3汉能集团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项目落户后可能带来的其他投资:
1.光伏玻璃企业:汉能项目每年将需要22.5万吨光伏玻璃,这么大量的玻璃需求,必然吸引玻璃制造企业落户,以降低玻璃运输成本。
2.特种气体企业:汉能项目每年需要24万立方米硅烷,32万立方米三氟化氮,432吨液态DEZ,2.86万立方米磷烷,3.2万立方米硼烷及其他特种气体。这些气体运输成本巨大,特气企业必将在汉能项目周边建厂生产。
3.其他原材料生产企业:汉能项目还需要大量的电气配件、电池封装材料、清洗剂等生产材料及零部件,这些材料和部件的需求量大,利润稳定。对于相关企业具有很强的投资吸引力,汉能项目的落户必将带动相关企业的投资落户。
4.物流企业:汉能每年至少需要向外运输22.5万吨产成品,向内运输生产用原材料和辅料。这部分物流业务汉能全部外包给专业物流企业,将极大带动当地物流业的发展。
链接4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全球发展前景:太阳能利用的范围广泛、形式多样、大小规模皆可,符合低碳减排的全球大趋势,具备长期战略发展条件。在经济危机的推动下,成为刺激经济复苏所需的新型产业,又具备短期策略发展条件。目前,太阳能发电量(光伏、光热)占全球发电量的份额仍十分微弱,即使是在占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二分之一的德国,其太阳能发电量也仅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按照欧盟、美国、日本等国的可再生能源规划,至2020年可再生能源利用将占能源总消耗的20%以上,光伏发电对此目标的达成无疑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至目前为止,全球共有60个国家和地区颁布实施了光伏扶植政策和相关可再生能源扶植政策,许多国家并且制订了十分明确的发展目标。这些都为光伏产业的未来发展奠定了稳定、长期的政策环境和发展导向,为全球光伏市场未来发展提供了宏观发展环境和机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起草涉及到工程技术标准、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期限等问题,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也很多。 下列三个方面的问题是应当注意的:(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此外,还应当注意以下细节:
1、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应为全称,且必须和企业的工商注册名称相一致。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
2、工程概况要描述简介清晰。工程内容描述不应与专用条款中描述相矛盾。工程地点应为所实际工程所在地,这是因为工程结算的税率记取和工程纠纷依法解决时,都和工程所在地点有联系。
3、工程开竣工日期应明确,工期日历天数要计算准确。如果签订合同时因某些原因尚不能明确具体时间,亦应在专有条款注明开竣工日期的具体确定方法,比如自接到发包人书面开工令日起。
4、工程质量。应明确质量要求。对于要求质量优质的工程应在专有条款中约定是否有奖励及奖励的计算方法。
5、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根据建设部107号令的11条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合同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第一章、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为甲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列产品在**省辖区的加盟代理商
第二章、加盟代理的申请资格
第三章、区域约定
第四章、任务量约定
第五章、价格约定
第六章、甲方权利及义务
第七章、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八章、产品检查约定
第九章、产品退换约定
第十章、保密条款
第十一章、售后服务约定
第十二章、返利和奖励约定
第十三章、结算方式
第十四章、产品运输
第十五章、争议仲裁
第十六章、订金
第十七章、代理终止
第十八章、甲方对上述各项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有权作出调整,而无需事先通知
第十九章、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对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在本合同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合同,乙方无需再交纳加盟代理费
第二十章、甲方由于代理体系、产品细分、价格体系等进行调整时,乙方不能接受,且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终止代理关系
第二十一章、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