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 │ │ 案 由│ │├—————┼——————┴————┴————————┤│ 送达单位│ │├—————┼————————————————————┤│ 送达地址│ │├—————┼——————┬————┬————————┤│ │ │收件人签│ ││ 文件名称│ 收到时间 │ │ 不能送达理由 ││ │ │名或盖章│ │├—————┼——————┼————┼————————┤│ │ 年 月 │ │ ││ │ 日 时 │ │ │├—————┼——————┼————┼————————┤│ │ 年 月 │ │ ││ │ 日 时 │ │ │├—————┼——————┼————┼————————┤│ │ 年 月 │ │ ││ │ 日 时 │ │ │├—————┼——————┼————┼————————┤│ │ 年 月 │ │ ││ │ 日 时 │ │ │├—————┼——————┼————┼————————┤│ │ 年 月 │ │ ││ │ 日 时 │ │ │├—————┼——————┴————┴————————┤│ 备 │ ││ 注 │ │├—————┼——————┬————┬————————┤│ 签发人 │ │ 送达人│ │└—————┴——————┴————┴————————┘。
判决书生效证明一般是在一审判决后,双方在上诉期满后均未提起上诉,由出具判决的法院出的一个证明,证明此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一般是拿这个证明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用的。 直接与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就可以了。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送达回证是每个当事人都有的,应该是一式一份,就是说一个案件中,原告有一份,被告有一份,但是这个回证只是给你签了名后,法院就收回的,不会交给原告或者是被告持有的,是法院存档用的,预防以后当事人说没收到法律文书
被送达人也就是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呀,比如说送达一份传票或者是对方的答辩状给你单位,你单位就是被送达人,收到上述的传票和答辩状后,就应该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证明你们已经收到上述文件
格式如下:
送 达 回 执
受送达人
姓名或者名称
受送达人地址
案 由
送达文书名称
及发文字号
送达地点
收到时间 *年*月*日
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签字或者印章)
*年*月*日
送达机关
送达机关(印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