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单
编号: 01
工程名称 宝珊花园二期会所工程 施工单位 惠东建筑公司 合同编号 NH1-JZ-GC-0703-
事项名称 土方外运 起止时间
签证原因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单》)或施工图编号: )
□零星增加和委托(甲方《工作联系单》编号: )
□合同约定需实测工程量
□其它原因:
施工单位 二期会所工程因场地土方开挖有大量土方外运,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运到洋店苗圃。因运距较远(2公里,超过预算1公里以内)增加汽车外运1公里。具体数量如下:
1、7月3日: 汽车运土方:71车*8M3/车=608 M3
2、7月10日:汽车运土方:27车*8M3/车=216 M3
3、7月11日:汽车运土方:64车*8M3/车=512 M3
4、7月12日:汽车运土方: 8车*8M3/车=64 M3
5、7月14日:汽车运土方:29车*8M3/车=232M3
合计:199车*8M3/车=1592 M3
现场施工员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现场监理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工程部、成本部现场工程式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部经理核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原件一式两份,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施工单位各存壹份,作为今后工程结算的依据;
2、本表自2005年12月1日开始使用。
一、一般格式范本: 二、工程签证单的简单介绍: 工程签证单的概念,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2年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被解释和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工程签证单与施工发承包合同价款之间的关系及其作用。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中,对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
合同价款是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在协议书中的“约定”,且是用以“支付”完成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工程签证是按发承包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两个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款项,是法人代表授权行为的具体实施与体现。
工程现场签证单
(V—1 )分部工程名称 右岸码头、3#坝广场混凝土面层及花岗岩板安装
图 号 签 证 编 号
内容:
1、5月22日,右岸码头台阶花岗岩铺设原设计为3cm厚砂浆,实际铺设厚超出设计,多出量素混凝土见计算。
2、5月22日,右岸码头前檐花岗岩原设计没有,后经监理、业主指示加花岗岩板;码头前檐因低于原设计9cm,需增加钢筋混凝土。
工程量计算:
1、素混凝土工程量:31*4*0.035=4.34m3
2、钢筋混凝土工程量:15*0.27*0.09=0.37m3
花岗岩板工程量:(0.1+0.37+0.25+0.45)*16=18.72m2
3、钢筋混凝土工程量:4.7*4.5*10*0.08=16.92 m3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三方代表签字现场代表:
工程现场签证单(V—1 )分部工程名称 右岸码头、3#坝广场混凝土面层及花岗岩板安装图 号 签 证 编 号 内容:1、5月22日,右岸码头台阶花岗岩铺设原设计为3cm厚砂浆,实际铺设厚超出设计,多出量素混凝土见计算。
2、5月22日,右岸码头前檐花岗岩原设计没有,后经监理、业主指示加花岗岩板;码头前檐因低于原设计9cm,需增加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1、素混凝土工程量:31*4*0.035=4.34m32、钢筋混凝土工程量:15*0.27*0.09=0.37m3花岗岩板工程量:(0.1+0.37+0.25+0.45)*16=18.72m23、钢筋混凝土工程量:4.7*4.5*10*0.08=16.92 m3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业主单位 三方代表签字现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