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问题:根据楼主描述,这个不叫备案,而是实现股权转让的必经程序,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前,只有A+B承认C公司属于这八个股东,而这八个股东,虽然付了钱,但除了转让双方外,不能直接代表C公司的名义对第三方(人)开展业务往来,因为除你们转让双方外的第三方只能通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股东来确定C公司真正所有人。这就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的含义。而公司变更登记完成后,等于是工商局将C公司股权变动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证明这8个股东是C公司的所有人。这次股权转让已完成,受法律保护。
第二个问题:如果仅仅更换法人代表,不涉及到股权转让,也就不需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如果是更换股东,那就需要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开始一直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止,而且,怎样转让、转让给谁等等都需要遵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如果更换股东而不办相关手续,是很危险的哦!要赶快纠正!
第三个问题: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是需要申请人提供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改案等相关资料的。而且大部分资料都需要其他股东亲笔签字或书面授权律师等参加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是擅自申请变更股权至100%的,那么他提供给工商局的变更资料便是伪造的,其他股东完全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后申请撤销该法人代表变更申请或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并追究该法人代表股东的法律责任。失去的股权完全能要回来!
仅供参考!由于股权转让是个貌似简单实则复杂的法律行为,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全貌了解后作出决定吧!不过要抓紧哦!
(参考格式,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 币 万元,实际出资 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以 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 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市
(备注: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 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 万元(大写:人民币 )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大写:人民币 )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 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
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
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 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 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
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出让方: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受让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的股权;(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三、转让价款及支付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 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四、合同生效条件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
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九、附则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受让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_____年 月 日签署地点:。
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设立,发起人情况: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份。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 %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 %的股份,根据原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 %的股份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份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 日内(完成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及(如有股东名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