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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hx资料库
工程结算书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合同编号:该工程的整体施工、交工缺陷及修复工作已完成,并按合同有关要求对工程数量、工程造价等进行了全面的度量与核算,工程完工结算如下:1、签约合同总价:2、完工结算总价:3、累计已完成工程量:4、累计已付工程款:5、竣工完成工程量(附结算清单):6、竣工结算应付工程款(大写):承包人谨此声明:承包人在收取上述工程完工结算费用后,保证不再向甲方索取任何与该工程有关的费用,并负责按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主管部门缴纳税金或向有关第三者支付相关款项。施工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签章: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日期:日期:日期:
一、工程竣工结算书构成:1.封面;2.工程名称,建设及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经济指标,编制人员及证号等;
3.结算汇总表(附表一、附表二);
4.结算编制说明;
5.结算明细表(见附表三);
6.附原中标报价书或邀请招标批件。
二、工程竣工结算书送审步骤:
1.填写‘审核申请表”和“送审确认表”(附表四、附表五);
2.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阅读并确认;
3.送市造价管理站审核。
三、结算明细表中的计价依据:
1.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的有关条款;
2.主要材料价格来源;
3.设计变更通知编号及日期;
4.现场施工签证编号及日期;
5.增加工程图纸名称。
四、其他要求:
1.合同工程范围是指“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如合同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新报单价”栏中的清单项目中主要材料价格应归集到“主要材料报价表”中。
以上结算送审要求,希各有关单位知照。
附件一:结算汇总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
附件二:结算汇总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
附件三:结算明细表(略)
附件四:送审确认表(以合同价为准计算格式)附件五:送审确认表(以竣工图为准重新计算格式)
中心幼儿园厨房改造、围墙翻建工程工程决算书
工程名称:**中心幼儿园厨房改造、围墙翻建工程
建筑面积:厨房改造:**.62平方米,围墙翻建**.52立方米
工程决算价:****.14元
建设单位:**中心幼儿园
施工者:潘**
日期:2006年7月28日
1、厨房改造面积:(4.75+5.15+6.75+1.80+2.00+3.35)米*2.7米
=64.26平方米-14.64平方米(门窗面积)
=49.62平方米
决算金额:****.34元
凿清表层混凝土:49.62平方米*0.05米=2.48****=***元
贴瓷砖:49.62平方米***元=****.5元
清碴:49.62平方米*0.05米=2.48立方米***=**.6元
清洗瓷砖表面:49.62平方米**元=**.24元
清洗厨房:2人*50/天=***元
2、围墙体积:27.5米*2.2米*0.24米=14.52平方米,决算金额:****.8元。拆除旧危墙:27.5*2.2米*0.24米=14.52立方米***元=***.6元
砌砖墙:27.5米*2.2米*0.24米=14.52立方米****元=****.2元
清废料:2天*4人***元=***元
3、税费:****.14*0.03318=***.30元
4、工程含税决算总金额:****.44元
验收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1、如果是招投标工程,先把中标的清单、项目金额,再加上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金额写清,上述两项内容合在一起,就是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且把中标的清单、项目金额,再加上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金额复印一份,做附页,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监理的印鉴盖全。
2、如果是执行预算工程,按竣工图做工程预算书,再加上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金额写清,上述两项内容合在一起,就是工程竣工结算书,并且把中标的清单、项目金额,再加上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金额复印一份,做附页,把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监理的印鉴盖全。
拓展资料: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
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参考资料:工程竣工结算-百度百科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点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详细规定:
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②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③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④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⑥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1)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2)竣工结算方式,结算书以施工单位为主进行编制。竣工结算一般采用以下方式:
①预算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因此又称这种方式为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的结算方式。
②承包总价结算方式
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如果合同中没有可以调价的条款,一般不予调整。因此,凡按总价承包的工程,一般都列有一项不可预见费用。
③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
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
④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
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4.8.1 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4.8.2 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4.8.3 工程竣工结算应依据:
1 本规范;
2 施工合同;
3 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 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 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 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 投标文件;
8 招标文件;
9 其他依据。
4.8.4 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4.8.5 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本规范第 4.1.5 条的规定计算。
4.8.6 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
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3 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
算;
4 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 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 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4.8.7 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 4.1.8 条的规定计算。
4.8.8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