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 )刑初字 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
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哪些财产被保全了,这是裁定书上必备之内容。
各级法院在拟定裁定书时,多有考虑不周之处,尚可进一步规范:一、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行文中,建议注意保持人民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 1、实务中一些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将作出裁定的经过表述为:“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和便于执行,根据原告的申请,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其中“便于执行”之表述其实并无必要,客观上也容易使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产生“法院预设立场、被告未审先败”的观感,有悖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应当改为“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即可。
2、有的裁定书中却仅仅表述为“将**账户**的资金**元予以冻结”,未写明期限,而只是在送达裁定书时口头向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告知。这种做法欠妥,应当在裁定书中一并予以注明,即:“将****的资金**元予以冻结。
冻结期限自将*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中,建议写明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裁定的具体经过。
在实务中,部分法官拟写财产保全裁定书表述较为详细:“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原告**于**年**月**日申请将**应付给被告**的**元工程款予以冻结。原告**提供**名下位于**的房产(权证号:宁房权证玉字第**号)作为担保。
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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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微图文
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四篇篇一: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查明,被申请人有车一辆。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保障将来贵院裁判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请求。同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愿意提供位于作为本次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以上申请,请予批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件1、证据材料1份2、担保书1份3、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篇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XXXXXXXXXX公司住所地:XX区XXXXXXXXXX花园B栋一层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010-XXXXX请求事项: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在信合长丰京汉分社的存款元,账号为:XXXXXXXXXX。或冻结被申请人其他账号等值财产或房产。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向贵院起诉。因被申请人经营期限即将于20XX年3月到期,被申请人面临被注销或吊销的可能,并且极为可能转移资产对抗诉讼。鉴于上述紧急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申请人同时愿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并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被申请人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被申
哪些财产被保全了,这是裁定书上必备之内容。
各级法院在拟定裁定书时,多有考虑不周之处,尚可进一步规范: 一、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行文中,建议注意保持人民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 1、实务中一些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将作出裁定的经过表述为:“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和便于执行,根据原告的申请,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其中“便于执行”之表述其实并无必要,客观上也容易使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产生“法院预设立场、被告未审先败”的观感,有悖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应当改为“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即可。
2、有的裁定书中却仅仅表述为“将**账户**的资金**元予以冻结”,未写明期限,而只是在送达裁定书时口头向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告知。这种做法欠妥,应当在裁定书中一并予以注明,即:“将****的资金**元予以冻结。
冻结期限自将*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中,建议写明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裁定的具体经过。
在实务中,部分法官拟写财产保全裁定书表述较为详细:“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原告**于**年**月**日申请将**应付给被告**的**元工程款予以冻结。原告**提供**名下位于**的房产(权证号:宁房权证玉字第**号)作为担保。
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民事裁定书(执行担保人财产)
申请执行人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
本院在执行________一案中,因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________的规定,裁定如下:
执行担保人____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或担保物)。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____________
附:
一、首部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案由。在“本院在执行______________一案中”的空白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2.在“因________”之后的空白处写明应当执行担保人财产的事实和理由。如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满后仍不履行义务。
3.裁定的法律依
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零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
干问题的意见》第27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如担保人提供的是具体的物的担保,还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84条的规定。
4.裁定内容。表述为:“执行担保人________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或担保物)。”其中的空白处填写担保人的姓名或名称。
5.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尾部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执行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诉讼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
负责人: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价值XX万元的财产(位于XXX)。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XX万元整,至今尚未归还。现被申请人已无能力偿还贷款,且极有可能转移财产。为此,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以保证日后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申请人承诺对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并以申请人在XX的资金(或房产)做担保。
此致
XX 法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执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权利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写明应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本院)的(****)***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调解协议。 如有特定项目的,写明其第*项)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不予受理起诉用) (****)***字第**号 起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写明起诉的事由) 。 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不符合起诉条件而不予受理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哪些财产被保全了,这是裁定书上必备之内容。
各级法院在拟定裁定书时,多有考虑不周之处,尚可进一步规范:
一、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的行文中,建议注意保持人民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
1、实务中一些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将作出裁定的经过表述为:“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理和便于执行,根据原告的申请,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其中“便于执行”之表述其实并无必要,客观上也容易使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产生“法院预设立场、被告未审先败”的观感,有悖法院中立、无偏的立场。应当改为“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即可。
2、有的裁定书中却仅仅表述为“将**账户**的资金**元予以冻结”,未写明期限,而只是在送达裁定书时口头向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告知。这种做法欠妥,应当在裁定书中一并予以注明,即:“将****的资金**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自将*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在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中,建议写明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裁定的具体经过。
在实务中,部分法官拟写财产保全裁定书表述较为详细:“原告**与被告****一案,本院正在依法审理中,原告**于**年**月**日申请将**应付
给被告**的**元工程款予以冻结。原告**提供**名下位于**的房产(权证号:宁房权证玉字第**号)作为担保。依照**之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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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查明,被申请人有车一辆。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保障将来贵院裁判的顺利进行,申请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上述请求。
同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愿意提供位于作为本次诉讼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以上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附件1、证据材料1份2、担保书1份3、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篇二: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XXXXXXXXXX公司住所地:XX区XXXXXXXXXX花园B栋一层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010-XXXXX请求事项: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XXXXXXXXX有限公司在信合长丰京汉分社的存款元,账号为:XXXXXXXXXX。或冻结被申请人其他账号等值财产或房产。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已向贵院起诉。因被申请人经营期限即将于20XX年3月到期,被申请人面临被注销或吊销的可能,并且极为可能转移资产对抗诉讼。
鉴于上述紧急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请求。申请人同时愿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并承担保全错误的法律责任。
被申请人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被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