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 〔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确保了解该房屋全貌,并以现状为准。
第二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天然气表显示数字为 立方,电表显示为 度)。房屋租赁期限:自二0一0年 月 日至二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因该家属院管理费和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先行向甲方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合计 元整;以后应在半年到期后的前10日内付清下半年度的租金。
租金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取租金时向乙方出具收条。乙方还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和首次租金一并交付,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该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如有损毁,按实际损毁程度或按照损毁物品价值原价予以扣除,不足的,乙方予以补足。
该押金无利息。 第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计算。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十三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六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拖欠租金达20天以上,甲方单方终止合同,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内现有财产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人) (承租人) 时间:二0一一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件:
1、甲方将 租给乙方用于 等商品使用。
2、租赁期限:2年,自2009年8月23日至2011年8月23日。
3、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租金每半年一交,房费共计壹万零伍佰,半年到期前10缴纳房租。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任意更改结构及人为破坏,如需改建需征得甲方同意。
5、合同到期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应优先考虑租赁费另行商量。合同期间如乙方转租他人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元。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我租房用是下面的合同,供参考.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约:
甲方同意将地址位于 房一套,租赁给乙方使用。
1, 租赁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缴交租金: 元整(¥: 元)。
3,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交租房押金: 元整(¥: ),作为甲方房 屋及室内财物受人为损坏的保证金。如租赁期满后房屋及财物不受损,甲方将押金退回给乙方。
4, 租赁期限内,有关房屋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小区管理费,上网费,电话费等费用均由 缴纳。
5, 乙方须每月 日前将月租金交付甲方,或存入 银行的帐号为: ,户名: 。否则,在 日前此合同自动终止,甲方立即收回以上房屋并没收所交押金。
6, 乙方需在室内进行装修时,一定要事先打电话给甲方,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引起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7,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给他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所交租金不退,押金不退,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15天办理续租手续。如果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提前退租,则要如数退还乙方所交押金,并还要赔偿一个月的租金的给乙方。
8, 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给甲方申报暂住户口。乙方在房屋内,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即时收回该住宅。
9,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结清所有的费用后,无条件的将以上住宅交回甲方。如果经甲方验收后,所有物品没有损坏和所有费用全部结清后,则如数退还押金给乙方。
10, 甲方交给乙方的房门钥匙共 条。退房时要如数还给甲方,如果有遗失,则按一条钥匙二十元赔偿。或者换一把大门新锁。
11, 住宅内的财物乙方必须爱护,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财物包括:
共 项.
12.备注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律师分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市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以甲方提供的产权证面积为准),产权证号: 。
第二条 租期及租金该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大写: )。租金按每 个月为一期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期之前 天内以(银行转账/现金)形式交付给甲方;甲方于 年 月 日或之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1.房屋租金:此价格不含相关税费,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 年 月 日。2.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 ,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需按实际居住/办公日缴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影响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和降低房屋的使用价值。租 赁期满后,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甲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乙方所有,若因拆除装修装饰物导致损毁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交纳电费、物业费、水费、垃圾处理、消防等相关费用。第五条 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对该房屋具有完全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无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甲方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其它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所需的房产证明及相关证件。 3、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4、甲方交付房屋于乙方时,保证该房屋水电管道设施使用功能的正常,无碍乙方正常营业。5、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义务:1、不得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结构2、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及其他任何违法犯罪行为。3、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损害他人、国家、集体公共利益。
4、爱护承租房屋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者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承担责任。5、乙方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时、须在 天内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负责保持原样以使所租房屋能正常使用或该房屋能够再出租。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租赁期间因房屋自身质量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房屋不能使用的,由甲方负责出资维修,但房屋虽经维修仍不能为正常经营所使用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已经交付当期内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租金。
第十条 租赁期间,如果遇到政府等规划部门的拆迁,规划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那么视为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均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返还乙方已经交付当期内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期限的房屋租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向对方赔偿按实际履行年总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任何一方不得持有异议。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缴纳保证金:¥ 元(大写: ),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在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退还全额保证金于乙方。
第十三条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没有该房屋的转让权。如果特殊情况下需转让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并保证甲方合理的租金收益不受到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方式至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十六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以上内容由成都田晨希律师(18702846955)为您专业解答,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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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飞翔图文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男/女,____,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男/女,____,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月_____日,计_____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按_____(月/季度/年)结算。_____(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全月/季/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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