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价款调整:_________ 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0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材料设备采购 _________ 第九条 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_________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
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 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
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 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 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
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
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列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以下是合同范文可供参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 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 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 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 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 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 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 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
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价款依据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蓝图,并结合现场实际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据实结算; 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湖北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 人工调整执行湖北省住建厅[2011]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
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 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 6、支付方式: (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为上报工程进度时间,经甲方审定确认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 (3)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证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一年期满付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 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 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 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
合同一般应按如下结构来写:一、标题。
标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二、首部。
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如:“甲方:小王。
乙方:小李”。三、正文。
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写明合同通过什么程序、什么程序变更。
合同怎么解除。8、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
这里主要是写合同文本共几页,共几份,是否有附件,附件是否合同本身的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四、签章。
这部分是用来给当事人签章的。一般自然人直接签字或按手印即可,单位则需要盖公章。
最好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章人的签字。合同的书写的流程遵循围绕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标,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内容,规划相应的合同流程,制定相应的合同履行执行和监控措施,评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
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列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以下是合同范文可供参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建筑法》、《 消防法》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施工。
第二条 工程地点: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安装;2、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施工;3、自动喷淋系统工程安装施工;4、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移动灭火器材安装施工;5、防火门、防火卷帘制作和安装;6、防排烟系统工程安装施工;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室外消防管网系统;9、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以上整个消防系统工程联动、调试、开通及保证消防系统的申报验收、消防合格证的办理。
具体承包施工范围详见宜昌清华园项目消防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区域地上和地下部分所涉及的全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和联动、调试。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前期和后期消防建审和验收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自理,甲方协助。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价款依据建筑设计院设计的蓝图,并结合现场实际的工作量,经甲方确认,据实结算;2、取费依据及标准:本工程实行包干价。计算标准套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鄂建文(2008)214号文颁发]内的有关册号以及湖北省有关补充定额规定套价计取直接费;人工调整执行湖北省住建厅[2011]80号文,取费标准按直接工程费(含主材及设备费)综合费率15%;税费按3.41%计取包干。
3、设备、材料价格有信息指导价的参照安装当月市场信息指导价格计取,无信息指导价的在进货前报甲方核定书面认定价格后计取。4、若采用包干价则以上述约定为计算依据,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5、消防报审报验等相关手续及费用属于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由乙方承担。6、支付方式:(1)本工程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25日为上报工程进度时间,经甲方审定确认的工作量按75%予以支付工程进度款;(2)工程完工后消防验收前付至完成工程量的10%(3)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拿到消防合格证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留5%质保金一年期满付清; 第六条 甲方责任1、根据建设要求,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图纸2套,用于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施工。
2、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运输道路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费用自理。3、协调与其它施工方之间的配合问题,提供满足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施工便利。
4、甲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并在系统施工完毕后积极组织系统验收工作。5、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确定专人协助乙方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6、施工期间,若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须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乙方责任1、确定驻现场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参加本工程例会及相关的协调会议。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业说明进行施工,详细记录各项质量检查情况。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3、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形象,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根据合同提出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返工。
4、定期向甲方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和进度完成情况报告。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消防系统工程报审、验收等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6、工程自竣工整体消防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为该工程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内,系统出现故障乙方无偿修复,乙方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并做相应处理。质保期满后甲方与乙方签订长期维护和检修协议,确保该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
7、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免费培训业主相关管理人员,以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 安全、质量、进度要求1、本项目的工期必须满足总承包进度计划,并在总承包工程要求时限内竣工。本工程项目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施工项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罚款最高限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最终以消防验收合格为准。3、乙方若因施工质量或设备材料等质量问题影响验收,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已竣工未验。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00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并正式函告。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安装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大学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 建筑名称: (二) 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来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 氮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图纸、预算交付 (一) 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叁套; (二)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 第三条 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 合同价款(含自动消防系统检测费): (二) 合同生效后勤日内,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三) 设备到达甲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款: (四) 消防设施验收前,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 。
保修期满,甲方付给余款 第四条 设备供应: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六条 图纸变更 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七条 验收和工程质量 (一) 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十日内组织验收; (二) 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 第八条 保修 (一) 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 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 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参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式、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 )的方式解决: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公 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其他 合同订立时间性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合同一般应按如下结构来写:一、标题。
标题要根据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二、首部。
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如:“甲方:小王。
乙方:小李”。三、正文。
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4、双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6、争议的解决。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主要写明合同通过什么程序、什么程序变更。
合同怎么解除。8、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
这里主要是写合同文本共几页,共几份,是否有附件,附件是否合同本身的组成部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四、签章。
这部分是用来给当事人签章的。一般自然人直接签字或按手印即可,单位则需要盖公章。
最好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章人的签字。合同的书写的流程遵循围绕交易需求和合同目标,明确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内容,规划相应的合同流程,制定相应的合同履行执行和监控措施,评判合同履行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合同目标。
消防系统维保安全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省政府(94)53号令的规定,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维护内容及要求:详见维护细则表
第四条:维护费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年维护费为: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
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五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期内每年 月 日支付当年维护款 元,
第七条:其它: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xxx 法人代表:xxx
联系人: xxx 联系人:xxx
电话: xxxxxxxxx 电话:130x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消防协议书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装修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和办理各种进场装修手续,并提供装修场地的基本施工条件。2、甲方安全运营部负责对乙方文明施工、消防及治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制止纠正施工现场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理。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对乙方所做的装修工程进行内部安全及消防验收。二、乙方责任1、进入商场的装修施工单位,需持市、区、县级以上施工营业执照。
非石家庄注册的施工单位,须持有进冀承包工程许可证和综合说明(企业基本情况、施工能力等)2、乙方应将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消防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等资料交甲方安全运营部备案。并向甲方安全运营部部门提供施工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同时办理临时出入证。
乙方人员进入商场时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接受防损人员的验证,无证者不得入内。3、乙方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配合甲方做好方明施工、消防、治安管理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进场施工前,施工单位防火责任人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会用灭火器,保证安全施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不得雇用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开、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人员进入商场施工;乙方应自行为施工人员投保各项保险,并就装修施工事宜投保相应工程险。
6、乙方在施工中需杜绝各种不文明现象,施工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得蓬头垢面,不得乘坐非指定电梯,不得随意到施工区域外的地段活动,不得将装饰现场用做生活、住宿用途。如有上述违规行为乙方需交纳100元/次违约金。
7、乙方施工阶段,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需要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实现征得甲方安全运营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批准后,由安全运营部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施工必须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安全运营部指定的数量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8、乙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商场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及时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和商场内的清洁卫生。
如发现乱倒施工垃圾、拒不清理的现象,需交纳300元/次的违约金。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及使用电炉子等。
10、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消防专用设施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的必须将施工方案书面报安全运营部并转工程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11、乙方在施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并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噪音和异味施工。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甲方许可不可以损害楼面或超过楼面允许的荷载,如有损坏乙方应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2)、严禁使用任何物品顶住电梯,自动门、防火门等部位(3)、严禁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油、漆等杂物倒入下水道,装修垃圾使用袋装运,并按照甲方指定时间由乙方负责清运,乙方不得将任何垃圾置于室内其他区域或户外任何地方,搬运垃圾过程中应爱护公共设施,否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严格爱护公物设施,否则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规范用电安全措施,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与装修施工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或危险物品。
(6)、严禁在装修过程中吵架、斗殴、吸毒等违法乱纪活动。(7)、装修必须在本区域施工现场内封闭进行,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其他商户的正常工作。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施工现场不得有任何烟头存在。(9)、严禁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挪用和改变商厦内原有设施。
(10)、携物外出时必须到甲方安全运营部开具出门凭证,未经甲方安全运营部同意不得将任何物品搬出施工现场。13、乙方若违反协议的任一条款,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外,根据违约情况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或其他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乙方应注意安全施工,凡因施工引起的任何安全消防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均应承担责任,并负责经济赔偿。15、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经过辖区公安消防机关对本单位所做的内装修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张营业。
如未通过消防验收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6、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装修施工押金人民币1000元,在装修工程通过验收且乙方无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的,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相应的押金。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
安 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