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察的告密员和便衣人员多少是源源不断情报的来源。
尽管受到法律上的限制,电话窃听和其他电子监视方法已变得极为重要。讯问嫌疑人是刑事侦查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有经验的讯问人员迅速地分析了嫌疑人的特点,并用耐心、计谋和心理学知识来得到嫌疑人的合作或认罪。在大多数国家里,这个程序是很微妙的,因为在侵犯嫌疑人权利的情况下获得的供认,可能被法院拒绝采纳。
测谎器的使用也受到法庭广泛的限制。犯罪检验室对刑事侦查的帮助越来越大,这些检验室用它们的设备进行化学的和其他手段的分析,可以处理大量的物证。
辨认的技巧,特别是指纹辨认和较新的声波纹辨认及DNA指纹分析,在现代的侦查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摄影和微型摄影、文件鉴定、弹道学和其他科学技巧仍然是标准的犯罪检验方法。
法医学可以进行血和尿的分析,而且可以辨认被害人身体器官内的化学物质的痕迹。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从2000年以来,随着中国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迅速在中国发展蔓延,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电信诈骗起源于台湾,又称为是“台湾式诈骗”,自2000年起在东亚及东南亚地区盛行,近年逐渐蔓延至中国大陆。
随着犯罪手法的不断传播,内地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也仿效其手段进行犯罪。除了福建以外,湖南、湖北、广东、海南、河北个别市县的一些不法分子也加入了诈骗队伍。
2009年以来,中国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此类犯罪在原有作案手法的基础上手段翻新,作案者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以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
仅2008年北京、上海、广东、福建这四个省市因电信诈骗犯罪市民损失近6亿元。 犯罪特点 一是犯罪活动的蔓延性比较大,发展很迅速。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 二是电信诈骗信息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很快,一开始群发短信,发展到英特网上的任意显号软件、显号电台等等,成了一种高智慧型的诈骗。
骗术也在不断花样翻新,翻新的频率很高,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就产生新的骗术,令人防不胜防。 三是团伙作案,反侦查能力非常强。
犯罪团伙一般采取远程的、非接触式的诈骗,犯罪团伙内部组织很严密,他们采取企业化的运作,分工很细,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有的专门负责开银行帐户,有的负责拨打电话,有的负责转账。分工很细,下一道工序不知道上一道工序的情况。
这也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的困难。 四是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
有的不法分子在境内发布虚假信息骗境外的人,也有的常在境外发布短信到国内骗中国老百姓。还有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也很大。
侵害群体 电信诈骗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广泛的特点,而且是非特定的,采取漫天撒网,在某一段时间内集中向某一个号段或者某一个地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受害者包括社会各个阶层,既有普通民众也有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波及面很宽、社会影响很恶劣。根据做的调查来看女性占70%以上,年龄上看中老年人超过70%,因此中老年人妇女要特别引起警惕。
打击瓶颈 很多人很困惑的问题。骗子都留了电话、留了账号抓起来不就完了吗,其实远远不像一般善良的人们想象得这么简单。
因为电信诈骗和传统犯罪有很大的区别,不像普通的盗窃、抢劫、杀人有犯罪现场,有痕迹物证,有刀、有枪或者有现场存在着蛛丝马迹和线索,而电信诈骗是远程的、非接触式的,你被骗了都没见过骗子长什么模样。留给公安机关的确实有诈骗电话和涉案账户,但是这些电话和账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全是假的,没一个真的。
这些手机号码都是无记名的。显示的座机号码大部分也都是网络虚拟电话,按说打电话应该有一个显示主叫号码,但是这种一号通和400电话都还有其他捆绑的号码,甚至还有一些任意显号软件可以显示出虚假的电话号码来,有的时候甚至可以显示出银行的电话、公安局的电话,实际上是虚假的,是由犯罪分子手动设置上的,它既能蒙骗受害者又能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
有的甚至通过境内、境外的服务商、服务器来层层转接。 银行账号和银行卡也是不法分子花钱用他人的账号批量使用。
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可以搜集几百个账号专门卖给诈骗集团的,到时候花几十块钱买一个民工的身份证,一开开一、两百个银行卡。公安机关一追查是一个民工的身份证。
另外,犯罪分子设立了多级账户,通过银行快速层层转账,最后再在分布在全国各地的ATM机上提现。 经常碰到有的时候犯罪分子诈骗两、三百万块钱在几分钟的时间内就转移到各地,很快就被人取走了。
因此,公安机关侦办一起这样的案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警力、经费,要派出很多的专案组,满世界跑,到处拿着法律手续找银行、找通信部门查电话、查账号。哪个环节出了一点差错都会影响侦查工作。
可以说破这种案件远远不是一般的业余人士和不了解的人所想象得那么简单。实际上工作非常繁琐,要投入很多的力量才能破获这样的案件。
防骗意识 公安机关破获的无数诈骗案件有一个共同的规律,诈骗犯无论花言巧语,无论手法如何翻新,最后都要落到一个点上,就是犯罪分子都要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和账号,无论骗术是什么最后都会落到这一点上,因为他就是要钱嘛。所以在此我也要提醒广大网友、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千万不要轻信那种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千万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如果你有疑问的话,你。
防范措施 1.加强对群众信息的保护。
电信诈骗案件作案人员大多以获取信息作为实施犯罪的第一步,没有受害人的信息,作案人员将很难下手或者说无从下手。公安机关应该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和方案,从源头着手,强化对网络通讯方面的监管,加强对人才交流中心和人才市场信息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的管控,坚决不能让信息从公安内部泄露出去,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趁之机。
对于以金钱、物质或其它利益为交换条件出卖个人信息的人员,一经查获,从严、从重处理。 2.严格对诸如电话卡、银行卡等实名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应严格登记制度,加强对相关信息登记部门的监督。在未严格施行实名制登记的今天,作为办案机关,装备欠佳,所获信息不多,有心办案,却因为线索断裂而无法破案,导致人民群众的财产蒙受损失。
当实现理想化的登记制度后,公安机关就可以简单的通过这些信息找到源头,揪出犯罪嫌疑人,挽回人民的经济损失。 3.加大对网络工具的管理力度。
电信诈骗一般涉及到通讯工具,而最普通也是作案人员应用最广泛的是电话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对网络工具监管的重要性。在侦查过程中,弄清楚案情出现的各个电话号码的关系尤其重要,分清每个号码的作用,比如同一个案件中作案、联系、发送信号、转接、混用等,同时,通过对电话号码的分析和受害人的陈述,可以基本断定电话的角色,从而推断出作案团伙的内部分工特征和组织特点,这样可以使复杂的案件简单化,使复杂的团伙结构明确化。
4.注重电信诈骗的相关宣传防范工作,尽量减少电信诈骗发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特别是面对像电信诈骗这种特征性极强的犯罪,我们更应该注重宣传防范,从源头上减少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从当前形势来看,公安机关的宣传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国家统计网得知,全国电信诈骗宣传做得好的几个省市发案率要比宣传力度明显不够的省市低很多,这说明电信诈骗的宣传防范工作做好还是很有成效。
关于宣传防范,公安机关可以将此任务由上而下,细化到派出所、警务室,定期,定时,定地的向人民群众宣讲关于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各种诈骗手段、防止上当受骗的方法、发现上当受骗后的处理方法,向人们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在小区拉横幅等,让人人都知道电信诈骗,人人都懂电信诈骗,从而减少电信诈骗的发生、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