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第十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开展,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省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由2018年调整到2019年。
省民政厅对此次调整进行了说明,我省现有427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1685个村民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我省已经完成了9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2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由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差一年,形成了每三年要有两年组织基层群众换届选举的局面,既不利于全省统一安排部署、集中精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又导致基层组织存在换届工作频繁、选举任务重、换届成本高等问题。 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实行社区和村“两委”换届同步部署开展,而且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性质相同,选举法律程序和工作部署基本相同,同步部署开展有其必要性。
我省上届社区“两委”换届时间是2015年上半年,村“两委”换届时间是2016年上半年。 根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要求和明年全省各级人大、政府将进行换届的实际,经省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将于2018年进行的社区居民委换届选举延后一年,调整为2019年上半年,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同步部署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