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 ***** 公司股东 ***** 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 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记得点击采纳,谢谢!)。
*****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 ***** 公司股东 ***** 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 股权转让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 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记得点击采纳,谢谢!)。
你确定是退股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原则上是不能抽回注册资金的,股东的股份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与受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要到工商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
律师提示:
网上咨询的判断仅是依据咨询者提供的内容所作的分析,供参考。案情复杂的,最好找律师面谈研究处理。
因时间精力有限,右侧电话限仅北京地区拨打咨询,外地有委托代理意向也可拨打,接通后请先说明目的。
写一份股份转让协议书,将你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转让给第三人需经原股东同意),写明转让价格,双方签字,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就OK了。不需要公证。
自愿退股协议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2006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 2 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0.66 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有限公司
二○○七年X月X日
《某某公司》原始股东撤股合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共同投资《某某有限公司》原始股份()
甲方出资(),占股份(),乙方出资(),占股份()
因什么原因要撤资················这个你自己写
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撤资,乙方赔偿甲违约金多少,现本公司几年一折后多少个月折旧费为()
甲方应退还乙方多钱()
共计退给乙方原始股份为()。
从此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于本公司无关,不能啍有其盈利和带走本公司任何一样残值设备。
本公司所有股份为甲方所有,并拥有所有经营权,本合约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一份交有当地公证处,如果有一方违约可提起上诉。
其中乙方的的每一笔你都要给他算清楚,不是到时候你狠难扯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
股东退股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其一,协商退出。
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程中可以约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股东可以提出退股。
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协商退出的基本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
公司在成立之前,所有的发起人就成立公司事宜形成合意,关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治理机构等均在公司设立合同中体现出来。 股东提出退股,就等于是变更合同,因此,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某一股东退股就等于变更合同。
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记载不仅约束全体股东而且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对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世界各国存在两种主要的观点,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契约说和以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自治法说。
契约说认为,章程的约束力在于社员的自由意思,章程制定后,成为社员或机关认可章程的内容,与公司建立关系,但如果想脱离其约束,随时可以退出或转让出资份额(股份),因此,章程具有契约性质,被视为“公司合同”。而自治法说则认为,章程不仅约束制定章程的设立者或者发起人,而且当然也约束公司机关及新加入公司组织者,因此,具有自治法规的性质。
但无论将其定位为自治法规还是私人契约,上述两种观点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司章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既然章程是自治的意思体现,股东提出退出公司实质上就是自治意思的变更。
其二,单方退股。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
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
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应当加以限制,凡是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即允许退出的做法肯定不科学,否则,无原则无限制的退出不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公司解体。具体到立法技术上,可以采用定义加列举的方式来确定。
例如,可以把以下几种情况考虑进来: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
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
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
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等于没有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
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的方式: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在此仅就公司收购展开研究。
在英美法系国家,强制公司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其目的在于平衡异议股东和公司以及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任何一个股东加入一个公司,总是有着他的投资偏好,当公司变化得不符合其投资偏好,甚至是不能忍受时,该股东就会产生离开公司的想法。
从对方来看,公司在其他股东的操控之下,会发生巨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另一种投资偏好。因此,同意异议股东离开公司就成为法律的必然选择。
另外,公司的变化可能会损害一部分股东的利益,受损害或者有受损害之虞的股东有权离开公司。《俄罗斯民法典》规定股东可以以任何理由退出公司,这在有限公司身,也有着极其充分的理由。
由于有限公司具有极强的人合性,在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