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建设单位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领 证 人
工 程 名 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
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施工总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二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
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
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资金保函或证明
其它资料
审查意见
(发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表一 工程简要说明建设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建设单位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领 证 人 工 程 名 称 建设地点 合同价格 万元;其中外币(币种 ) 万元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合同开工日期 合同竣工日期 施工总包单位 施工分包单位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年 月 日表二 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情况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合同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资金保函或证明 其它资料 审查意见(发证机关盖章)经办人: 审查人: 年 月 日。
一般是建设单位办理的,但施工的时候肯定应交给施工单位审查,继续施工可能会罚到施工单位上。
具体依据有:
一、《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法律风险包括: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
《建筑法》第64条规定: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掩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台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13条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 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第73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 0%以下的罚款。
一般情况下,如果发包方与承包方受到行政处罚,应按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若承包方明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仍不予理会、坚持施工的,将难逃其罚。
收到处罚通知书后,一般是先交罚款,然后再申请复议。复议可根据行政处罚通知书上的出具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申请,这个涉及行政复议程序,具体咨询律师;不过找罚单出具单位的上级(应该是住建厅或住建委类的机构),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有复议单位的签收书,处罚单位应有反馈结果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上也有复议的说明,多问问应该可以独立解决的。
一、示范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份;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或招投标代理机构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的《施工合同》(原件六份);
4.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5.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8.阿盟外进施工企业进驻备案表(原件);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
10.《建筑工程安全审查意见书》(原件);
11.《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联系单》(一式两份)(原件);
12.《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费证明》(一式三份)(原件);
13.《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保证函》(原件五份)。
二、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站提交如下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登记表;
2. 施工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合格证、地质勘察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 工程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4. 施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5. 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施工组织设计;
6. 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7.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名单;
8.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法人质量责任书;
三、施工单位向安全监督管理站提交如下资料:
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查书(一式三份);
2. 建筑业企业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工程中标通知书;
4. 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和费用计划;
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7. 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8. 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监理人员、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施工组织设计;
11.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2. 建工保险:合同价的1.9‰(交城建局)
1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价的9‰(交城建局)
14.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劳动监察大队):交费凭证
15. 工伤保险(交社保局):交费凭证
建筑施工单位需要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证书;
8、图纸会审纪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2、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授权书;
13、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
施工单位需要搞定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
4、企业法人代码书;
5、质量体系认证书;
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
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
8、工程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
9、建设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及上岗证复印件。(安全员、电工须持建设行业与劳动部门双证)
10、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和坐标点复核记录;
1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施工许可证准备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4、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确认表(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
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8、资金证明(原件);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14、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
1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
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
17、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
19、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步骤: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施工许可证
百度百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申请-受理-勘察-审批-发证二、申报材料:(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用地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证明;5、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案证明表及施工合同(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6、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证书;7、施工组织设计;8、监理合同及建设单位工作技术人员情况;9、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10、建设资金证明;11、有关缴费清单;12、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13、其它与申请事项有关材料。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劳动保险统筹费:合同总价÷1.07*1.36%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费:合同总价÷1.07*0.04%工程定额测定费:合同总价÷1.07*0.1%(建工局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