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某,女,出生年月日,汉族,职务,住址:被告:李**,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务,住址。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事实和理由某年某月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某月由某某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某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某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
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具状人:某年某月某日。
您好!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离婚起诉状范本一份,以供参考,做适当修改就行。
原告X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电话:
被告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地::云南省玉溪市。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请求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属于原、被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和首饰;请求分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存款1万元,股金61000元(因股金无法取出,可折现为现金方式由被告补偿给原告)共计71000元的一半(即35500元归原告)。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件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11月3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男方经常玩至凌晨,婚后因此事常常吵架,2010年3月底女方怀孕后,男方还是经常玩至深夜,女方因此事经常与男方争吵,于5月下旬女方流产,女方一再包容认为他会改,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男方竟然说如果女方再说,就把女方掐死,女方彻底死心。短短一年,因被告单位要入股,女方承担了家庭费用及吃住都由女方承担,男方理所当然。家务事也都是女方一人承担,男方没有一点责任感,让女方心理上和身体上受到伤害。经女方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原告面对被告的冷漠无情和无动于衷,双方因为矛盾激烈,于2010年11月分居。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且被告对婚姻的破裂有着重大的责任,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原告为解脱在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家庭继续生活下去,于2011年2月21日向通海县人民法院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通海县人民法院通过开庭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没有达完全破裂的程度,仍有和好可能,于2011年4月18日以(2011)通民一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离婚。但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至今,原被告双方仍分居至今,没有任何和好之可能。
综上,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多次发生矛盾后,双方性格不合、观念差异及被告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导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2011年2月21日提出离婚请求,在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已超过六个月,但原被告双方现仍在分居,已完全无和好的可能,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因此,原告特依法提出上列诉讼请求,恳请法院给予判准为谢。
此致
通海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离婚起诉状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书写。
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省**市**街**号。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省**市**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元;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原告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婚后生育儿子**。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不务正业,有时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由我抚养儿子**,被告每月承担抚养费**元,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参考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public/detail.php?id=1007
李xx 男 x 年 x 月 x 日出生, 民族:x 工作单位:xxxx 住址,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吴xx 女 x 年 x 月 x 日出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
为此:xxxx 住址: x 市 x 路 x 花园 x 幢 x 号;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 民族: x 市 x 路 x 花园 x 幢 x 号:x 工作单位; 被告,在( x )第*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第二次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被告的婚姻关系。事实和理由 x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 x 月由x 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 x 年分居至今,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
一、起诉的条件以及起诉状应当具有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上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是否经过六个月的期限。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起诉书的书写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的书写与第一次离婚起诉状的书写都应当具备上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记明的事项,写明于什么时间起诉过离婚,以及起诉离婚的处理结果,为什么又再次起诉,以便法院根据综合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