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__一案,业经______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 )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或裁决、调解),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或裁决、调解)履行。
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事实与理由: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__________份;被申请人执行财产所在地:__________。
现实困惑陈某与庞某是同胞兄弟,二人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
二人的父亲去世时,留下遗嘱,将一块贵重玉佩留给二人。陈某长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玉佩平时就由庞某收藏。
2008年,庞某做生意借了一大笔钱,而后未偿还,债权人郑某将其告上法庭。庞某输了官司后,还是未支付钱款,债权人郑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告知法院庞某有一块价值可观的玉佩。
陈某得知后,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那么,陈某应如何书写执行异议申请书?律师答疑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
而执行异议申请书则是其向法院递交的相应法律文书。执行异议申请书一般包括的内容为:(1)首部:标题写“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2)请求事项:这部分必须写明确、具体。
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3)事实与理由:该部分主要是陈述提出异议的原因,说明案件执行标的(指物品、财产或某种行为)属于自己或者是案件的执行给自己的合法权利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等。
(4)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本案中,陈某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如下: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号,电话:*******请求事项:庞某与郑某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债权人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玉佩实际上是归申请人与庞某共同所有之物。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庞某是同胞兄弟,二人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块贵重玉佩给我们。
由于申请人长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回家,玉佩平时就由庞某收藏保管。庞某的债权人郑某得知庞某处有玉佩,向贵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贵院接受了郑某的申请,正在对玉佩进行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侵犯玉佩其他共有人(即申请人)的所有权。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区人民法院申请人:陈某****年**月**日附:父亲陈某的遗嘱一份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理荟萃在执行过程中,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出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
民事诉讼法中: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异议申请书:是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提起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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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在行传媒
住所地: 省 市 区 路 号 座 层。法定代表人:
职务:
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贵院受理的债务人
破产一案,申请人提出以下异议请求:1、依法撤销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决议;2、请求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事实和理由:贵院审理的债务人
破产一案,申请人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经合法申报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于 年 月 日作出
决议,申请人认为,该项决议存在以下问题:
申请人认为,债权人会议作出的该项决议,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且违背法律规定。为此,特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就事项作出的决议,并责令重新作出决议。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执行中的异议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作为异议人一定要分清两者的区别。执行异议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第三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不合法的异议,认为法院作为不当或不作为不当,要求改变或撤销执行行为或对不作为作出执行行为。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对法院的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认为表面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实际是案外人的财产,或者虽然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案外人对该财产有租赁权等权利,执行行为损害了案外人的权利。两者的救济渠道也大不一样。
根据你的题目,不妨考虑为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书的证据目录为:1、证据有哪些,这些证据你证明什么问题,证据原件在那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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