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资金清算服务增值税政策是?
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卡机构以其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清算机构以其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发卡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单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清算机构从发卡机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发卡行服务费,一并计入清算机构的销售额,并由清算机构按照此销售额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收单机构以其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商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资金清算服务增值税政策是?】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上一篇:建设单位劳务分包还要预缴个税吗?
下一篇:什么是清算机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