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有读者来信询问,《政府采购法》规定:“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是否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多次签订补充合同呢 答:对采购人来说,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往往具有很强的重复性。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要采购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如果重新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可能会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也会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因此,有必要明确采购人需要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但是,在签订补充合同时,除了数量和金额改变以外,不得改变原采购合同的其他条款。 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原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多次需要,因此,实践中可能会出现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多次签订补充合同的情况,这也是允许的。
但是,无论签订多少次补充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这是衡量政府采购补充合同可以签定几次的根本标准,也就是说补充合同签几次不是问题的关键,补充合同可以多次签定,但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百分之十,一旦已经或将要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政府采购补充合同就不可以签订了。 。
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来的XXX延长至XXX。
3、保密义务:甲方的销售信息、采购信息、人事财务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业务流程等)、客户信息等经营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资讯等,均属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无关人员。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4.1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4.2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补充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XXX合同/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吉林省通信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数据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的《XXX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签署了《XXX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上一篇:会展设计合同范本(会展业务合同)
下一篇:电商合同模板(微商合同协议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