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孩子父母都同意,才可以办理。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孩子改姓,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丘市为例,离婚后,只要出具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材料即可变更子女姓名。
居民更改姓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材料齐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即可。 参考安丘市人民政府中国站,中国至美.anqiu.gov中国/cjwt/ShowArticle.asp?ArticleID=4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请你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然后按程序进行即可。具体详情请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办。
由派出所提供
在做这之前,要写一份协议:
姓名变更申请书
**派出所:
本人叫。因。..原因,希望更改姓名,新姓名为:
请领导审查批准!
申请人:
监护人(夫妻、父母):
村委会:
200*年*月*日
五、申办应提交材料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4、单位职工、公务员还需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变更更正的证明;
5、单亲家庭要求变更更正被监护人姓名的,还需有亲生父母双方签字的协议或协商一致的意见。
六、办理流程
1、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受理,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内部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
(1)对不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审批并办理,户籍室民警归档保存;
(2)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事项,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是否变更。(不属公示内容)
3、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或户政管理处将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通知申请人办理变更事宜或告知不予受理。
下一篇:播音朗诵稿件(朗读者朗诵稿件)